第三章 行动瑜伽

时间: 2025-06-07 10:27:30 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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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动瑜伽

1、阿诸纳说:佳那尔丹,凯希魔的屠者(Kesava)啊!如果你认为智慧比功利性活动更好,那为什么还要劝我参加这场可怕的战争呢? 

要旨:在上一章里,至尊人格神首圣主奎师那已经很详尽地描述了灵魂的本质,为的是要把他亲密的朋友阿诸纳从物质苦海中拯救出来。而已推荐的觉悟之途便是:智慧瑜伽,即奎师那知觉。有时,奎师那知觉被误解为不活动。有着这种误解的人常常隐居起来,唱颂主的圣名,希望由此而达到完美的奎师那知觉。然而未受奎师那知觉的哲学训练,隐居起来唱颂主的圣名并不可取。这样做最多只能赚取无知大众的一点仰慕罢了。阿诸纳也以为奎师那知觉,即智慧瑜伽或培养灵修知识的智慧,便是隐居起来,而且在隐居之所作赎罪苦行。换句话说,他想以奎师那知觉为借口,巧妙地逃避作战。但他是个诚恳的学生,于是把事情摆到导师面前,询问奎师那他怎样做才最好。在回答中,主奎师那便在这第三章中详尽地解释了行动瑜伽——在奎师那知觉中的工作。

2、我的智慧被你模棱两可的指示弄糊涂了。因此,请明确地告诉我,什么对我最有益。

要旨:前一章可说是《博伽梵歌》的序曲,解释了修习瑜伽的许多不同的途径,如三可亚瑜伽、智慧瑜伽、以智慧控制感官、无获利性的工作及初级者的地位等等。这些都讲到了,但讲得凌乱,没有系统性。一份更为严谨的方法概要对于行动和理解都是必要的。因此,阿诸纳想理清这些明显的含糊不清的概念。这样,普通人就能正确无误地接受了。虽然奎师那并非有意要以文字游戏叫阿诸纳摸不着头脑,阿诸纳却不了解奎师那知觉的程序。无论是从不活动还是从积极去服务方面讲都是这样。换句话说,阿诸纳这样询问,是为所有想真正地理解《博伽梵歌》奥秘的学生扫除奎师那知觉之途上的障碍。

3、至尊人格神首说:无罪孽的阿诸纳呀!我已经解释过有两类努力于认识自我的人。一种人倾向于通过经验性和哲理性思辩来理解自我,另一种人则通过奉献服务去认识。

要旨:主在第二章诗节三十九,解说了两种程序——即三可亚瑜伽和行动瑜伽(即智慧瑜伽)。在这诗节中,主对此的解释就更清楚了。三可亚瑜伽即关于灵性和物质本质的分析性研究,是那些倾向于通过经验性知识和哲学去推敲和理解事物的人所研究的主题。另一种人则如第二章第六十一诗节所解说的那样,在奎师那知觉中工作。主还在第三十九诗节中阐明,人以智慧瑜伽即奎师那知觉的原则去工作,便可从活动的桎桔中解脱出来,而且这过程并无瑕疵。这同一原理在第六十一节中就解释得更清楚了:这种智慧瑜伽完全依赖于至尊(或者,更明确地说,依赖于奎师那),如此,所有的感官就能非常容易地被控制住。因此,作为宗教和哲学这两种瑜伽,都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哲学的宗教只是感情用事而已,有时甚至只是狂热;而没有宗教的哲学就是心智的思辩和臆测。终极的目标是奎师那,因为孜孜追求绝对真理的哲学家也以到达奎师那知觉而告终。这一点也在《博伽梵歌》中论述了,整个过程在于去弄明白自我在与至尊主的关系中的真实地位。间接的过程是哲学思辩,这一过程也可使人逐步地达到奎师那知觉的境界;而另一过程则是直接地将每一事物联接到奎师那知觉中。两种过程之中,奎师那知觉之途更佳,因为它不依赖于以哲学的方式进行感官净化。奎师那知觉本身就是净化的过程,直接奉献服务的方法使之既简易又崇高。

4、单是避开工作,并不能到达无报应的自由境界;仅是依靠弃绝,并无法达到完美。

要旨:责任的赋定是为了净化物质主义者的心。当一个人通过履行赋定责任而获得净化后,便可接受生命的弃绝。未经净化而突然接受生命中的第四阶段(萨尼亚西),结果是不会成功的。按照经验哲学家说法,一个人只需接受萨尼亚西,或者退出功利性的活动,就可立即跟那茹阿亚纳(Narayana)一样完美。但主奎师那不赞成这种说法。心灵未净化当萨尼亚西只会给社会秩序带来骚乱。另一方面,如果有人为主作超然的服务,即使不去履行赋定的责任,无论他在此有多少进展,主也会接受(智慧瑜伽)。即使只是稍微实践一下这一原则,也能助人克服大难。

5、人被迫根据物质自然形态所决定的秉性而行事;因此,谁也不能什么事情都不做,哪怕是一刻都不行。

要旨:问题并不在于生命躯体化了,而在于灵魂的本性永远是活跃的。没有灵魂,物质躯体便不能运动。灵魂永远是活跃的,一刻也不会停止;躯体只是受操纵的死的器具而已。既然如此,灵魂就得好好地去从事奎师那知觉的工作,要不然,他就会在虚幻能量指使下从事其它的杂务。一旦跟物质能量接触,灵魂就陷入物质形态之中。要解除这种吸引,使灵魂重获净化,人必须从事圣典中所赋定的责任才行。但如果灵魂从事于奎师那知觉的本来职守,那他所能做的一切对他都有好处。《圣典博伽瓦谭》(1.5.17)证实了这一点:

“人若从事于奎师那知觉,即使不能遵循圣典赋定的责任,或不恰当地履行奉献服务,甚至可能因达不到标准半途而废,也并无损失无罪过。但如果人遵行了圣典中所有有关净化的训谕,却没有奎师那知觉,又有何用?” 因此,要达到奎师那知觉的境地,净化程序是必要的,萨尼亚西也好,或者任何净化程序也好,都是要助人达到终极的目标——奎师那知觉;没有它,一切都属枉然。

6、遏制住活动的感官,心意却不离感官对象,这实在是自欺欺人,这种人称为伪善者。

要旨:有很多伪善者,拒绝在奎师那知觉中工作,却装模作样地冥想,其实心里装满了感官享乐。他们可能搬弄一些枯燥的哲学来吓唬那些精于世故的跟随者,但从这节诗中,我们可以看得清楚,这些人是最大的骗子。人可以任何社会身份追求感官快乐。但如果他能遵守在他那特定的地位所应遵循的规则,便可在生存净化中逐渐取得进步。但如果他自己装扮成瑜伽师,而实际上却在追求满足感官的对象,那就是最大的骗子,即使此人不时也胡诌几句哲学。他的知识毫无价值可言,因为这样一个罪人的知识的影响力,已被主的虚幻能量带走。这样的伪善者心意总是不纯,因此,他的瑜伽冥想毫无价值,只不过是装模作样而已。

7、相反,如果有人诚心诚意地以心意去控制活跃的感官,并且在奎师那意识中毫无依附地修习行动瑜伽,那他就高超得多了。

要旨:与其为了放荡地生活和感官享乐,装扮成超然主义者,远不如坚守自己的工作,践行生命的目的,以从物质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臻达神的国度。自我利益的最高目标是接近维施努,整个四社会阶层和四灵修阶段制度就是为了帮助我们到达生命的这一目的而设置的。居家之人也可以通过在奎师那知觉中的规范服务而到达这一目的地。一个人若过圣典(sastras)所规定的自律生活,继续做自己的事情而不执著于事,长此下去就会在自觉的道路之不断进步。诚恳地遵循这个方法的人,比起那些以灵性主义来粉饰自己以欺骗无知大众的佯装者来说,其所处地位要高妙得多。一个诚恳的马路清洁工,远比那些只为谋生而假装冥想的人要强得多。

8、履行赋定给你的责任吧,因为这比无所作为更好;无所作为,甚至连物质躯体都不能维持。

要旨:有很多假冥想者,诈称出身高贵,也有很多有名的职业人士虚伪地摆出一副为了灵修生活的进步,他们已经牺牲了一切的架式。主奎师那并不想让阿诸纳成为伪善者,倒是希望他去履行查锤亚赋定的责任。阿诸纳既是居家之人又是军中大帅,所以他还是保持现状,履行居家查锤亚的赋定宗教义务为好。这样的活动能逐步地洗净世俗人的心,使他脱离物质污染。为了维持生计的所谓弃绝,永远得不到主的允准,任何宗教经典也不会同意,要维持躯体健康,人毕竟得做些工作。因此,人若没有净化物质性的习性,断不可任意放弃工作,任何在这物质世界之中的人,都必然有一些不洁的习性,如想做物质自然的主人等;或者,换句话说,要去追求感官享乐。这种污浊的习性必须清除干净。不通过赋定的责任去作如此清除,人便永远不该弃绝工作,依赖别人过活,而试图成为一个所谓的“超然主义者“。

9、应当把活动当作祭祀献给维施努,否则活动只会将人束缚在物质世界,所以呀,琨缇之子,你要履行你赋定的责任,去满足维施努。这样,你就可以永远不会受到捆绑。

要旨:一个人只是为了维持这个身体也得工作,对社会上处于任一特定地位和品性的人来说,赋定的责任便能达到这个目的。

亚给雅(yajna)是指主维施努,或者是献祭。所有的献祭都是为了满足主维施努。《韦达经》训谕:“yajnovaivisnuh”——“亚给雅即维施努”。换句话说,不管是进行赋定的亚给雅,还是直接服务主维施努,目的都是一致的。所以,如本诗节所言,奎师那知觉就是执行亚给雅,四社会阶层和四灵性阶段制度的目的也在于满足主维施努。Varna-sramacaravata purusena parah puman /visnur aradhyate。(《维施努·普然那》3.8.8)

所以,一个人应该为满足维施努而工作。这个物质世界的其它工作都是束缚人的原因,因为不论工作为善为恶,均有报应,而任何报应都将束缚人。因此,人须在奎师那知觉中为满足奎师那(即维施努)而工作。人若如此行事,则已处解脱之境。这才是伟大的工作艺术,开始时,需要有非常卓越的指导才行。所以,一个人应该在主奎师那的奉献者的专门指导之下,或在主奎师那的直接教导下(阿诸纳得到这种机会工作),勤奋地工作。凡事不可为感官满足而行,而要去满足奎师那。这样去实践,不仅可免于工作的报应,而且更能逐渐将人提升到对主作出超然爱心服务的境界,这是晋升神的国度的唯一途径。

10、创造之初,万物之主遣来一代一代的人类和半神人,带着对维施努的种种祭祀,并祝福他们说:“让祭祀使你们快乐,因为它的实施会赐给幸福生活和获得解脱所需求的称心如意的一切。” 

要旨:万物之主(维施努)所创造的物质世界,给受条件限制的灵魂提供了一个重返家园的机会,物质创造之内的所有生物,因忘却了他们与维施努,即至尊人格神首奎师那的关系,而受到物质自然的条件限制。韦达原则在于帮助我们认识这永恒的关系,正如《博伽梵歌》所说:Vedais ca sarvair aham eva vedyah,主说《韦达经》的目的就是要认识他。韦达颂歌唱道:patimvisvasyatmesvaram.因此,众生之主就是至尊人格神首维施努。在《圣典博伽瓦谭》(2.4.20)中,圣舒卡兑瓦·哥斯瓦米(SukadevaGoswami)也从很多方面描述主为:“圣主奎师那,是所有奉献者崇拜的主,所有雅杜王朝的国君如安达卡、韦施尼等人的荣耀和保护者,全体幸运女神的丈夫,所有祭祀的指导者,众生的领袖,一切智慧的控制者,所有灵性和物质星宿的拥有者,地球上的至尊化身(一切至尊)。愿他对我恩慈。”“praja-pati”就是主维施努,他是所有生物、所有世界和所有美的主,是每个人的保护者。主创造了这个物质世界,使受条件限制的灵魂能学会从事亚给雅(祭祀),以满足维施努;这样当他们还生活在物质世界时,就可以过得舒舒坦坦,无忧无虑,在现有的物质躯体完结之后,便能进入神的国度。这便是受条件限制的灵魂的整个活动程序。通过亚给雅的实施,受条件限制的灵魂会逐步变得具有奎师那知觉,且在各方面都具备神圣的品格。在这个充满纷争和虚伪的年代,韦达经典推荐“Sankirtana-yajna”(齐颂圣名祭祀)。主柴坦尼亚为拯救这个年代所有的人,引介了这个超然的体系。“Sankirtana-yajna ”与奎师那知觉,相辅而行。《圣典博伽瓦谭》(11.5.33)提及主奎师那以他的奉献形象-主柴坦尼亚显现时,也特别提及了唱颂主的圣名一事(Sankirtana-yajna)。

“在这个充斥着纷争与虚伪的年代,天赋智慧充足的人会通过唱颂主的圣名,崇拜有同游相伴的主。”《韦达经》所规定的其他亚给雅在这纷争的年代不容易施行,但齐颂圣名祭祀在各方面都既简易又崇高,《博伽梵歌》(9.14)也这样推荐。

11、祭祀取悦了半神人之后,半神人也会取悦你们。人与半神人如此互相合作,一切都会繁荣昌盛。

要旨:半神人是经过授权的物质事务的管理者。空气、阳光、水以及维持生物躯体和灵魂的所有其他恩赐的供给,全由半神人统管。这些数不胜数的半神人都是至尊人格神首身体各部位的助手,他们是否快乐取决于人类亚给雅的施行,有些亚给雅是为了满足某些特别的半神人的,但就算这样做,主维施努在所有亚给雅中仍是受到尊拜的受益者。《博伽梵歌》也提到,奎师那本人就是所有祭祀的受益者:bhoktaram yajna-tapasam,所以,亚给雅·帕提(yajna-pati)的最终满足才是所有祭祀的主要目的。当这些祭祀圆满地进行后,主管各部门供应的半神人自然高兴,自然物产的供应就不会匮乏了。

亚给雅的施行有很多附带的好处,最终是导人从物质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举行亚给雅,一切活动均可净化,如《韦达经》所说:

ahara-suddhau  sattva-suddhih sattva-suddhau dhruva smrtih smrti-lambhe sarvagranthinam vipramoksah.

举行祭祀,食物便得到圣化;吃了圣化的食物,人的存在便得以净化;生存的净化又使精微的记忆组织获得圣化,而圣化的记忆则使人想到解脱之途,所有这些结合在一起,便把人导向当今社会最需要的奎师那知觉。

12、负责掌管各种生活必需品的半神人被祭祀的施行满足后,便会给你们提供一切生活所需,但人若享用半神人的馈赠却不回以祭祀,则与盗贼无异。

要旨:半神人被授权为至尊人格神首维施努的供应代理人。因此,必须举行规定的亚给雅去满足他们。在《韦达经》中,对不同的半神人规定有不同的亚给雅,但所有这些最终都是供奉给至尊人格神首的。对于那些不认识至尊人格神首的人,祭祀半神人值得推荐。《韦达经》根据人不同的物质品性,引介种类不同的亚给雅。崇拜不同的半神人,也是基于同一原则——即根据人的品性的不同而不同。例如,肉食者被推荐去崇奉卡利(Kali)女神——这一物质自然的可怕形体,而且须以动物祭祀女神。但对在善良形态中之人韦达经典则推荐对维施努的超然崇拜。然而,一切亚给雅最终都为的是逐渐地晋升至超然的境界。对于普通人,至少有五种亚给雅——称为“五大祭”——是必需的。

须知,人类社会的一切生命必需品都是由主的代理——半神人供应的。没有人能造出任何东西。以人类社会的食物为例来说,五谷、水果、蔬菜、牛奶、糖等善良形态的食物,以及非素食者的食物,如肉类等,没有一样是人制造出来的。又例如,热、光、水、空气等也是生命的必需品,也没有一样是人类能凭空制造的。没有至尊主,便没有充足的阳光、月光、雨水、微风等等;没有这些;谁也活不成。很明显,我们的生命依赖于主的维持。甚至我们的制造业也需要很多原料,如金属、硫磺、水银、锰和其它重要元素,这些都是由主的代理人供应的,目的是要我们好好利用,维持健康,以追求自觉走向生命的终极目标从物质生存的苦苦挣扎中解脱出来。举行亚给雅可以达到这一生命自标。如果我们忘记了人生的目的,只是一味地从主的代理人那里获取供给,满足感官,就会越来越多地陷于物质生存之中,这并不是创造的目的;我们必然会堕为盗贼,并将受到物质自然律法的严惩。盗贼的社会永远不会有快乐,因为他们没有生命的目标。粗俗的物质主义盗贼缺乏生命的终极目标,也没有举行亚给雅的知识,他们只是一味追求感官满足。然而,主柴坦尼亚始倡了最简单易行的亚给雅——唱颂主的圣名,世界上任何一个接受奎师那知觉原则的人都可实践。

13、主的奉献者脱离各种罪恶,因为吃的食物已事先祭祀供奉过。其他人则为了个人的感官享乐而备制食物,实际上吃的只是罪恶。

要旨:至尊主的奉献者——即在奎师那知觉中的人称为“santas”,他们恒常地敬爱主,正如《布茹阿玛·萨密塔》(5.58)所言:premanjana-cchurita-bhakti-vilocanena santah sadaiva hrdayesu vilokayanti。奉献者恒常深深地爱着至尊人格神首哥文达(一切快乐的赐予者),或穆昆达(解脱的赐予者)或奎师那(有无限吸引力的人)。他们不会接受未事先供奉给至尊者的任何东西。因此,这样的奉献者常以不同的奉献服务,举行亚给雅。如聆听、唱颂、记念、崇拜等,这些亚给雅的举行,使他们永远远离物质世界中的种种罪恶污染。其他人则为了自己或为感官享乐而准备食物,他们不仅是贼,而且是吞咽各种罪业的食客。一个满身罪孽的盗贼怎么可能快乐呢?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为了让人们在各方面都快乐,就应该教他们在全然的奎师那知觉中进行最简易的祭祀程序——唱颂主的圣名,否则,世上便不会有和平,不会有快乐。

14、众生吃五谷而活,五谷赖雨水而长,雨水因祭祀而降,祭祀则源于赋定的责任。

要旨:《博伽梵歌》的伟大评述家圣巴拉兑瓦· 维迪亚布善这样写道:

至尊主被称为亚给雅·普茹萨(Yajna-purusa)或一切献祭的接受者,也是一切半神人的主人。半神人为主服务,犹四肢之为整体服务。因德茹阿、禅德茹阿(Candra)、瓦茹那(Varuna)等半神人被授权掌管着物质事务,《韦达经》教导我们进行献祭以满足这些半神人,让他们乐于提供足够的空气、阳光、雨水等等滋润五谷。每当主奎师那受到崇奉,半神人也自然而然受到崇奉,因为他们是主的肢体,所以不必另行崇拜他们。为了这个原因,主的奉献者从事着一种在灵性上滋养身体的方法,即他们在奎师那知觉中,先将食物供奉,然后才吃。如此,不仅躯体过往的罪过消散弥尽,而且躯体还具有了对抗物质自然的一切污染的免疫力。当出现流行病时,接种抗菌疫苗可使人免于病的感染。同样,先把食物供奉给主维施努,然后再吃,我们就对任何物质影响有着足够的抵抗力,一个习惯这样做的人称为主的奉献者。因此在奎师那知觉中的人,只吃给奎师那供奉过的食物,便能抵消阻碍自觉进步的一切过往物质感染。另一方面,不这样做的人只会增加罪业活动,只配在下一生得到猪狗一般的躯体,饱受所有罪业的果报。物质世界充满了污染,但接受主的灵粮(prasadam——供奉给维施努的食物)则可免除这些侵染,不然,必遭到污染。

五谷、蔬菜才是真正的食物。人类吃不同种类的谷物、蔬菜、水果等;动物则吃谷物、蔬菜的残渣、草、植物等。人类中的肉食者,要想吃到肉,也得依赖于农作物的生产。因此,我们最终依靠的是庄稼的生产,而不是靠大工厂的生产。田地的出产要靠足够的雨水,而雨水又是由因德茹阿、太阳、月亮等半神人控制着的,他们全都是至尊主的仆人。献祭可以满足主,所以,不做祭祀的人会感到万物匾乏——这便是自然的律法。亚给雅,特别是为这年代而制定的唱颂主的圣名必须举行,这样,至少可使我们免于饥荒。

15、规范活动是由《韦达经》赋定的,而《韦达经》又是由至尊人格神直接展示出来的。因此,遍存万有的超然性永存于祭祀中。

要旨:这节诗清楚地说明了yajnatha-karma,即只为满足奎师那而工作的必要。要是我们须为满足亚给雅·普茹沙(即维施努)而工作,便须在梵(brahman),即超然的《韦达经》中找出工作的指示。因此,《韦达经》是工作指示的法典。没看《韦达经》的指示而行使的任何事情,称为违训业报(vikarma),即未经授权的罪业工作。因此,为了免受工作报应之苦,我们须时常接受《韦达经》的指示。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须按照国家的指示工作,同样,他也须按照主的至尊王国所颁发的指示工作。《韦达经》上的这些指示,直接出于伟大的人格神的一呼一吸。据说“四韦达——瑞歌、亚诸尔、萨摩、阿塔尔瓦——全是由伟大人格神的呼吸中流生“(《布瑞哈德·阿茹阿尼亚卡·乌帕尼沙德》4.5.11)。主是全能的,可以呼吸之气说话,正如《布茹阿玛·萨密塔》所证实的,主是全能的,每一感官都能做其他感官的工作。换句话说,主可以用呼吸之气说话,可以眼目授精,事实上,他只是看了一眼物质自然就创造了所有的生物。创造之后,即将受条件限制的灵魂投进物质自然的子宫之后,主又在韦达智慧中留下训示,教导他们重返家园,受条件限制了的灵魂都切望物质享乐。但是《韦达经》的指示可以满足人的这种颠倒的欲望,当他完结了这种所谓的享乐之后,就可以回归神了。对受条件限制的灵魂来说,这是获得解脱的机会,因此,他们要达到奎师那知觉,应跟随亚给雅(yajna)的步调。即使那些不能效法韦达训谕的人也可以采纳奎师那知觉的原则,这可以代替韦达的亚给雅,即工作。

16、“我亲爱的阿诸纳呀!在人的生命中,不遵从《韦达经》所确立的祭祀规定的人,肯定过着一种充满罪业的生活。只为感官满足而活着的人,只是在虚耗生命。

要旨:拜金主义者“拼命工作拼命享乐”的哲学在这里受到了主的批驳。因此,对那些欲享受这个物质世界的人来说,上述亚给雅循环的举行,实有绝对的必要。不遵行这类规范的人,过的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生活,且越来越会受到责难。根据自然的律法,人体生命的特别目的,就是要达到自觉,遵循以下三种方式均可——即行动瑜伽、思辨瑜伽或者奉爱瑜伽。超然主义者超越了善恶,不必刻板地顺应规定的亚给雅。但沉迷于感官满足的人,则需举行上述的亚给雅循环以求净化。活动可分多类。不具奎师那知觉的人必沉迷感官知觉,因此,他们需进行虔诚的工作,亚给雅的制度就是为此目的建立的。既可满足感官知觉所有的愿望,又可同时使他们不受感官享乐事务报应的束缚。世界的繁荣并非取决于我们的努力,而是至尊主在背后的安排,由半神人直接实行所致,所以,在《韦达经》里,亚给雅的直接目标是特定的半神人。间接地说,是修习了奎师那知觉,因为当一个人掌握了举行亚给雅,他就必定会具有奎师那知觉。但如果举行亚给雅未能助人达到奎师那知觉,这样的原则就只能算是道德规范。因此,我们不应该局限于道德规范水准上的进取,应该超越这些,达到奎师那知觉。

17、然而,对于那些一生追求自觉,在自我之中找取快乐,仅仅追求内在的喜乐,彻底满足的人来说,则无其他任何责任可言。

要旨:全然知觉奎师那,全然满足于奎师那知觉中的活动,这样的人不再有任何责任需要履行。由于在奎师那知觉之中,他所有内在的不洁立即被清除,举行千千万万次亚给雅才有此功效。经过这样的知觉清洗,人对于他与至尊主的永恒关系,便有充分的信心。藉着主的恩典,他们的责任变得自明,因此,对韦达的训谕不再有任何的义务。这样的奎师那知觉者,对物质活动不再有兴趣,烟酒、女人和类似的迷恋不会再使他快乐。

18、自觉者履行赋定责任时并无所求,也不会因任何理由而不履行责任,无需依赖其他任何生物。

要旨:自觉者除了在奎师那知觉中活动外,再不必履行任何赋定责任。奎师那知觉不是不活动,这点下面的诗节会解释清楚。有奎师那知觉的人,不用托庇于任何人——无论是人或是半神人。他在奎师那知觉中所做的任何事情,足以抵上他要履行的义务。

19、因此,人应把活动作为一种责任,不要执著于活动的成果,因为不依附地活动,便能臻达至尊。

要旨:奉献者的至尊就是人格神,而非人格神主义者的至尊则是解脱。因此,在正确的引导卞,不依附工作结果地为奎师那工作,或处于奎师那知觉之中,这样的人必在通往人生的至高目标的大道上阔步迈进。阿诸纳得到训示,因为奎师那要他作战,为了奎师那,他应该在库茹之野作战,做善人或是不施暴力的人都是个人依附,但代表至尊而行就是不依附结果的行动。那才是至尊人格神首圣主奎师那所推荐的完美活动的最高境界。

韦达仪式,如经典规定的献祭,之所以举行是为了净化追求感官享受而来的一些不洁活动。然而,奎师那知觉中的活动超越了善恶活动的报应。奎师那知觉者不依附于结果,而只代表奎师那去活动,他从事种种活动,但毫无依附。

20、像佳纳卡(Janaka)那样的国王靠履行赋定责任就达到了完美。因此,为教化大众,你应履行责任。

要旨:像佳纳卡(Janaka)这样的国王都是自觉了的灵魂,因此,他们没有义务去履行《韦达经》规定的责任。然而,他们依然履行了所有的赋定责任,目的只是要为一般大众作出表率。佳纳卡是悉塔(Sita)的父亲,圣主茹阿摩(Ramacandra)的岳父。身为主的伟大奉献者,他超然自处,但作为米提拉(印度比哈省的一部分)的一国之君,他又必须教育臣民如何履行赋定责任。主奎师那和他永恒的朋友阿诸纳本无需在库茹之野兴兵作战,但为了教导一般大众,当良言劝说无效时,暴力也是必要的,所以他们奋勇而战。在库茹之野战役前,连至尊人格神首也尽了种种努力以避免战事,无奈对方不肯罢休,决意要战。因此为了正义,必要开战。虽然处于奎师那知觉中的人对世界可能没有什么兴趣,但他仍然工作,以教导大众如何生活,如何行动。有经验的奎师那知觉者能以身作则,为人效法。下一节诗会说明这一点。

21、伟大的人物一举一动,普通人都会追从效仿;伟人以模范行动制定的标准,整个世界都遵行。

要旨:一般人常常需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领袖。领袖若自己抽烟,便不可教大众戒烟。主柴坦尼亚说,教师教人之前,自己要先做好榜样。这样施教的才称得上理想的老师(阿查尔亚)。因此,要教导一般大众,导师须自己遵行圣典的原则。导师不能自创一些与启示经典相抵触的规则。《摩努·萨密塔》(manu-samhita)及其他相类似的启示经典,被公认为人类社会应遵循的标准法典。因此,领袖的教导应以这样的标准经典为准则。要改善自己,就必须如伟大导师的那样,实践标准规则。《圣典博伽瓦谭》也肯定了应当追随伟大奉献者的步伐,这就是灵性觉悟进步的道路。国王、行政首长、为人父者、为人师者都可以算是一般大众当然的领袖。这些当然的领袖,对他们的从属有极大的责任。因此,他们须熟谙道德标准以及灵性规范的典籍。

22、菩瑞塔之子呀!三个星系之内并没有赋定给我的工作;我也不缺少什么,也不欲求什么——然而,我仍从事赋定的职责。

要旨:韦达经典这样描述至尊人格神首:“至尊主是一切主宰的主宰,是众星体领袖中之最伟大者,所有生物都受主的主宰。生物只是由主委与了某种特别力量,他们本身并不是至尊。主也受到半神人的崇拜,主是所有指导者的指导。所以,主超然于一切物质领袖和主宰,受一切生物所崇拜。再没有谁比主更伟大了,主是至尊无上的万原之原。”

主所拥有的躯体和一般生物的躯体不同。主不象普通的生物那样有着躯体之形。主的躯体与灵魂无别。主是绝对的,他的感官超然,任一感官都具有任何其他感官的功能。因此,没有谁比主伟大或与主相等。主有多方面的能力,因此,主的行为以自然序列自动进行。《水塔刷塔尔·乌帕尼沙德》(6.7-8)

既然在至尊人格神首中的一切都是全然的富裕,且都处于全然的真理之中,因此至尊人格神首没有责任要履行。人若要领受工作的结果,谁就有某些指定的责任,而一个无需在三个星系中得到任何东西的人,当然没有责任可言。然而,主奎师那以查锤亚的领袖身份参与了库茹之野战役,因为查锤亚有责任保护困苦中的人。虽然主超越启示圣典的规范,却不会做出任何违犯启示经典的事来。

23、如果我未能谨慎地履行赋定的责任,菩瑞塔之子啊,肯定所有人都效仿。

要旨: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灵修进步,每个文明人都有传统的家庭惯例可循。尽管这些规范专为受条件限制了的灵魂——而非为主奎师那——而设,主还是遵行这些规范,因为主降临世上,就是要建立宗教原则,主是最伟大的权威,如果主不遵行的话,一般人就会效仿。从《圣典博伽瓦谭》可知,主奎师那无论在家或离家外出,都履行一个居家人应守的宗教责任。

24、如果我不履行赋定的责任,所有这些世界都会分崩离析。我便成为造成不想要的人口的原因,并因此毁灭众生的和平。

要旨:varna-sankara是骚扰社会安宁的不想要的人口,为了防止社会动荡不安,于是就有了规定的守则和规范以使人自动地趋于平和及有组织,以取得灵修生活上的进步。主奎师那降临时,自然会执行这些守则规条,以确保履行这些重要原则的威严和必要。主是众生之父,如果生物被误导,责任间接地要归咎到主身上。因此,每当这些规范遭到漠视,主便亲临世上,重导社会进入善途。不过要注意的是我们虽然在追随主的步伐,但要千万记住不可模仿主。跟随和模仿并不在同一层面。主在童年时举起哥瓦尔丹山,我们模仿不了,这对人类来说是不可能的。我们要遵从他的教导,但任何时候都切忌模仿。《圣典博伽瓦谭》(10.33.30 - 31)也如是说:

“我们只该听命于主以及由主授权的仆人。他们的指示我们是绝对有益的,智者会照着指示去做。但要切忌模仿他们活动。人不可模仿希瓦神去饮尽汪洋毒水。”我们应该时刻紧记控制者(lsvaras)的地位,即那些实际能控制日月历程的高能者的地位。没有这样的力量,岂可去模仿那些能力超卓的控制者呢?希瓦神一下饮尽了一汪洋毒汁,而普通人若沾上一点这种毒汁,即可毙命。许多希瓦神的冒牌奉献者,沉溺于吸大麻和服用类似的兴奋剂,殊不知这样去模仿希瓦神的行径,只会把死亡招近。同样也有些主奎师那的奉献者,只顾模仿主跳起欢爱情悦的舞蹈(rasa-lila),却忘记了他们不能学主那样举起哥瓦尔丹山。因此,最好不要去模仿大能者,而是紧紧跟从他们的指示;也不要不够资格便占有他们的位置。没有至尊人格神首的力量却自称为神的“化身”,这种例子屡见不鲜。

25、愚昧的人履行责任时依附结果,智者做同样的活动,却并不依附,为的是引导人们走上正确的道途。

要旨:在奎师那知觉中与不在奎师那知觉中的区别在于欲望不同。奎师那知觉者不会去从事那些不利于发展奎师那知觉的事。他的行动甚至可能与愚昧者完全相同,但愚昧的人过于依附物质活动,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感官享乐才从事这些活动的,而智者的投入却是要满足奎师那。因此,具有奎师那知觉的人需向人们示范如何活动,并如何将活动的成果用于奎师那知觉。

26、愚味的人依附于赋定责任带来的成果,智者不可迷乱他们的心意,诱导他们不去工作;揽乱他们的心,而是要鼓励他们以奉献的精神投入各种活动之中(以逐步拥有奎师那意识)。

要旨:Vedaiscasarvairahamevavedyah.这是一切韦达仪式的终结。所有的仪式,所有的献祭,《韦达经》中的一切,包括一切对物质活动的指示,都是为了理解生命的终极目标——奎师那。但由于受条件限制了的灵魂除了感官享乐事宜以外便一无所知,因而为了这个目标而研习《韦达经》。通过从事由韦达仪式所规范的功利性活动、感官满足等等,可以逐步把人提升到奎师那知觉。因此,在奎师那知觉中自觉了的灵魂,不可搅乱他们的理解或活动,而应躬行实践,示范如何将工作的结果奉献给对奎师那的服务。一个有学识处于奎师那知觉中的人应行动起来,以让那些为感官满足而工作的愚昧之人,学会如何行事,如何做人。虽然不应去扰乱愚昧人的活动,但稍有点奎师那知觉的人都可直接从事于为主服务,而无需等待其他的韦达仪式。如此有幸的人就无需再去遵行韦达仪式了,因为履行赋定责任得到的所有结果,都可以在直接的奎师那知觉中得到。

27、假我的影响使困惑了的灵魂以为自己是活动的作为者,殊不知活动实际上是由物质自然三形态履行的。

要旨:在同一档次工作的两个人,一个在奎师那知觉之中,一个在物质知觉之中,看上去似乎在同一层面工作,其实两人的境界,却有天壤之别。在物质知觉中的人,为假我所骗,以为自己就是一切的施行者。殊不知躯体的活动机制原来是物质自然所生,而物质自然作用又受着至尊主监管。物质主义者不了解他最终受着奎师那的主宰。在假我中的人以为一切均可自作主张,并为此洋洋自得,然而这正是他无知的表现。他不明白这粗糙躯体和精微躯体,是在至尊人格神首的指示下由物质自然所造,因此,他的躯体和心智活动应该从事于对奎师那的服务,即在奎师那知觉之中。无知的人忘记了至尊人格神首又称为瑞希开释,即物质躯体感官的主人。由于他长期误用感官追求感官上的享乐,所以实在受假我困惑,以致遗忘了自己与奎师那的永恒关系。

28、臂力强大的人哪!认识了绝对真理,深明奉献工作与获利性工作的分别的人,不会放纵自己去追求感官满足。

要旨:认识绝对真理的人确信自己在物质联系中所处的艰难地位。他明白到自己是至尊人格神首奎师那的所属部分,地位不应在物质创造之中。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是永恒“快乐”全知的至尊主的所属部分,可是不知怎地沉陷于物质化的生命概念之中。在纯粹的存在状态下,他该以自己的活动契合对至尊人格神首奎师那的奉献服务。因此,他从事奎师那知觉活动,自然而然地不再依附偶然而短暂的物质感官活动。他意识到自己的物质生命受着主至高无上的主宰,因此各种物质报应都不会干扰他,他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主的恩慈。根据《圣典博伽瓦谭》,认识绝对真理的三个不同特色——即梵 、超灵和至尊人格神首——的人称为塔特瓦·维特(Tattva-vit),因为他也知道与主的关系中自己所处的实际地位。

29、愚昧的人受到物质自然形态的困惑,完全投身于物质活动之中,而且变得依附。但智者不该惊动扰搅他们,虽然由于施行者知识缺乏,这些职责类属低等。

要旨:无知的人错误地认同于粗俗的物质意识,满脑子装的都是物质的称谓。躯体乃是物质自然赐予的礼物,一个太依附于躯体知觉的人叫做“mudha”,即不了解灵魂的懒惰的人。无知的人将躯体当成自我,因而他们把与他人的躯体联系看成是亲眷关系,获得躯体之地便成了受崇拜的对象,而宗教仪式的程序本身就成了目的。于是,社会工作、国家主义、利他主义就成了这些在物质称谓中的人的一部分活动:“在这些名称的蛊惑下,这些人便在物质领域忙得团团转,在他们眼里,灵性自觉不过是神话而已,因此他们对此根本就没有兴趣。然而,那些洞明灵性生活的人不应去鼓动这些沉溺于物质生活中的人,最好默默地执行自己的灵修活动。这些困惑的人或许也会从事一些基本的人生道德准则,如不用暴力及类似的物质慈善工作等。

无知者不明白奎师那知觉活动的意义,因此主奎师那劝诫我们不要去惊动他们,以免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但主的奉献者比主更仁慈,因为他们了解主的目的。因此,冒着种种危险,甚至去接近无知的人,力图使他们也从事奎师那知觉的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对于人类是绝对不可欠缺的。

30、因此啊,阿诸纳,你要将工作全部奉献给我,全然认识我,不求任何得益,不声称拥有什么,振作起来作战吧!

要旨:这节诗清楚地点明了《博伽梵歌》的主旨。主教导我们要在全然的奎师那知觉中履行责任,如同军纪一样。这样的训谕也许使事情有点难做,但无论如何,得依靠奎师那去完成责任,因为这是生物的原本地位。没有主的合作,生物不会快乐,因为生物永恒的赋定地位就是要服从主的愿望。主奎师那因此命令阿诸纳作战,主仿佛是阿诸纳的长官似的。为了主的意旨,人该牺牲一切,同时该履行责任,不生拥有之念。阿诸纳不必去考虑主的命令是否正确,他只要执行就是了。至尊主是一切灵魂的灵魂。因此,不加个人考虑,完全依靠至尊灵魂的人,或者说,具有全然奎师那知觉的人,堪称完全认识自我者(adbyatma-cetas)。“Nirasih”一词即必须按导师的命令而行,而不应期待获利性结果。出纳员可能要给雇主点上过万的钱,但他不把一分据为己有。同样,人必须明白世上没有一样东西属于任何一个人,一切都属于至尊主。这就是“mayi”(给我)一词的真正含义。当人有如此奎师那知觉时,他必定不会说有什么东西是属于他的。这种意识叫做尼尔玛玛“nirmama”,即“没有一样东西是我的”。去执行这样一道严肃的命令是不容置疑的,是用不着考虑躯体关系中的所谓亲眷族人。如果这方面有任何勉强,那么这种勉强应该抛掉。这样人才能变得,即不头脑发热也不无精打采。根据人的性质和地位,人人都有特定的工作要做,所有这些责任,都可如上面所讲的一样,在奎师那知觉中履行。这将把人引向解脱之途。

31、那些根据我的训示而履行责任的人,那些不嫉妒,忠实地追随这一教导的人,可以摆脱功利性活动的束缚。

要旨:至尊人格神首奎师那的训示是一切韦达智慧的根本,因而是颠扑不破的永恒真理。正如《韦达经》是永恒的,奎师那知觉这一真理也是永恒不朽的。人该不生妒意,坚信这训示。有很多哲学家对《博伽梵歌》大书特书,阐释作注,却对奎师那全无信仰。他们永不能摆脱功利性活动的束缚。而一个普通人即使不能执行这些命令,却对主的永恒训示信念坚定,则可摆脱业报定律的束缚。开始时,他也许不能完全履行主的训示,但他对这原则,毫无怨言,虔信地工作,且置失败和失望于度外,这样,一定会提升至纯粹的奎师那知觉境地。

32、那些出于嫉妒,对这些教导不予理会、不加遵行的人,可谓毫无知识,愚昧受惑,必毁灭于妄自追寻圆满境界的徒然劳苦中。

要旨:这里清楚地说明了没有奎师那知觉的弊端。违反最高执行长官的命令,必受惩罚,同样,不听至尊人格神首的命令,也必受惩罚。一个不服从的人,不论如何了不起,由于内心一片空白,对自我,对至尊梵,对超灵,对至尊人格神首茫然无知。因此,生命的圆满对他来说是毫无希望的。

33、即使有知识的人也按照自己的本性行事,因为人人都遵循从三形态中得到的本性。抑制又有什么用呢?

要旨:除非一个人处于奎师那知觉的超然境界中,否则,他不能幸免于物质自然形态的影响,主在第七章第十四节中确认了这点。因此,就算是世俗层面上最有教养的人,也不能光凭理论知识,或将灵魂和躯体加以分别,就可摆脱麻亚的桎梏。有很多所谓的“灵性主义者”,表面上摆出一副对这门科学很有研究的架式,而内在地或私底下却完全受制于他们无法超越的某种自然形态。在学术上,一个人可能很有学问,见地深透,但因为长期与物质绞在一起,反受其束缚,奎师那知觉助人摆脱物质的桎梏,即使他可能为了物质的生存而要履行其规定的责任也无妨。因此,人若不是全然地处于奎师那知觉中,就不要放弃自己的职责。谁也不应该突然放弃自己的赋定责任而人为地扮成一名所谓的“瑜伽师”或“超然主义者”的角色。人最好保持原位,接受高等的训练,以臻达奎师那知觉。如此,人便可脱离奎师那的麻亚(maya)的钳制。

34、对感官及其对象的依附和厌恶均有控制的原则。人不应该受制于这些依附和厌恶,因为它们是自觉之途上的绊脚石。

要旨:在奎师那知觉中的人,自然不愿意追求物质上的感官享乐。而那些不在奎师那知觉中的人则必须遵循启示经典的规范守则。无节制的感官享乐是陷身物质牢笼的原因,但人若跟随启示经典的规范守则,就不致为感官对象绊倒。例如,性享乐对受条件限制的灵魂来说是必需的,因此婚姻内的性享乐是允许的。根据经典的训示,男人不许跟妻子以外的女人发生性关系,而要将其他所有女性看作自己的母亲一般。然而,尽管有这样的训示,还是有人要与婚外女人发生性关系。人一定要遏制这些倾向,不然,这些倾向会成为自觉途上的严重障碍。只要还有物质躯体存在,物质躯体的需求是容许的,但应受到规范守则的制约。然而,我们不应依靠这些特许的控制。而是要在遵循规范守则的同时,不依附于规范守则,因为即使是在规范控制下的感官满足也会把人引向迷途:就象行进在康庄大道上,也总有意外事故的可能。尽管你可能处处小心,但即使是走在最安全的路上,又有谁能保证绝对没有危险呢?由于与物质的接触,追求感官享乐的歪风由来已久。所以,尽管感官享乐受到制约,仍有可能堕落,因此也要尽一切可能避免受制约的感官享乐。然而,依附于奎师那知觉,恒常为奎师那作爱心服务,则可使人超越所有的感官活动。因此,无论在生命的任何阶段,谁也不应离弃奎师那知觉。摆脱种种感官依附的全部目的,就在于最终能处于奎师那的境界。

35、履行自己的赋定职责,即使有差错,也比尽善尽美地履行别人的职责要好得多。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即使遭到毁灭,也强过从事别人的职责,因为跟着别人走是很危险的。

要旨:所以,人在全然的奎师那知觉中要履行的是赋定给他的职责,而不是赋定给别人的职责。从物质层面上来说,赋定职责是根据人在物质自然形态影响下的心理状态而赋予的,灵性的职责则是灵性导师指令的对奎师那的超然服务。但不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灵性上的赋定职责,人应该一直到死都要坚持,而不要去模仿别人的赋定职责。灵性层面的职责与物质层面的职责也许不尽相同,但跟随权威的指导这条原则,对施行者总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当人受到特定自然形态的影响时,他就应该恪守为他的特定情况而规定的规则,不该去模仿他人。例如,布茹阿玛那处于善良形态之中,因而不用暴力;而查锤亚是在情欲形态之中,允许使用暴力。如此看来,一个查锤亚宁愿使用暴力杀灭,而切不要模仿不使用暴力的布茹阿玛那。人心的进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然而,当人超越了物质自然形态,全然稳处于奎师那知觉之中时,就可在真正的灵性导师指导下,做任何事情。在那种彻底的奎师那知觉阶段,查锤亚可作布茹阿玛那,布茹阿玛那也可行查锤亚之职。在超然境界中,物质世界里的区别就不再适用了。例如,维施瓦米陀原是查锤亚,后来却做了布茹阿玛那的事情,而帕茹阿书茹阿玛(Parasurama)本是布茹阿玛那,后来却做起了查锤亚的事情。他们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已处于超然境界之中。但只要人还处在物质的层面就必须按照自己的物质形态履行职责,同时还必须有全然的奎师那知觉。

36、阿诸纳问道:维施尼(Visni)的后裔啊!人即使不愿为恶,却身不由己,是什么力量在驱使他呢?

要旨:生物作为至尊的所属部分,本来是灵性的,纯洁无暇,没有半点物质污染。因此,生物的本性是不受物质世界的罪业影响的。但当他与物质自然接触时,便肆无忌惮的犯下许多罪业,哪怕有时甚至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因此,对于本性被扭曲了的生物来说,阿诸纳向奎师那的提问是满怀希望的。虽然生物有时并不想作恶,但却迫不得已而为之。然而,罪业的活动不是受了内在的超灵的驱使而为的,却是另有原因,主在下一诗节中将给予解答。

37、至尊人格神首说:只是色欲呀,阿诸纳。色欲产生了与物质情欲形态的接触,随后又转为愤怒,它是这个世界上吞没一切的罪恶的大敌。

要旨:当生物与物质创造接触时,他对奎师那的永恒的爱便因与情欲形态的联系而转变成了色欲。换句话说,就是对神的爱转变成了色欲,就如牛奶接触到酸的罗望子后而转变成酸奶一样。接着,当色欲得不到满足时,它便转化成了嗔怒;而嗔怒又转化为幻觉,幻觉则导致生物继续于物质的存在之中。因此,色欲是生物的头号大敌,也只是色欲的引诱才使得生物继续束缚于这个物质世界。嗔怒是愚昧形态的体现,这些形态常以嗔怒以及其它的必然的结果展示自身。因此,如果在情欲形态,能通过赋定的生活和活动方式,不堕落到愚昧形态,而是升晋到善良形态,就能通过灵性的依附,避免堕落到嗔怒。

至尊人格神首为了他那永远增长的灵性喜乐便扩展成无数的生物,而众生都是这灵性喜乐的部分。他们同时也具有部分的独立性,但当众生误用了他们的独立性,当他们由原本的服务姿态转变成了嗜好追求感官享乐时,便得受制于色欲。主创造了这个物质自然,为的是给这些受条件限制的灵魂提供便利条件以满足他们这些色欲的嗜好,但当众生在长期的色欲活动中受到挫折之后,便会开始询问自己真实的地位。

这种询问便是《维丹塔·苏陀》的开首:人应询问至尊,《圣典博伽瓦谭》将至尊定义为“万物的始原”。因此,色欲的始原也是来自于至尊。所以,如果色欲能转变成对至尊者的爱即转变成知觉奎师那换句话说只为奎师那去欲求,那么色欲和嗔怒都能灵性化。主茹阿摩伟大的仆人哈努曼通过烧毁茹阿瓦那金城展示了一己的嗔怒。正因为哈努曼这样做,才使他成为主最伟大的奉献者。这里《博伽梵歌》也是这样。主诱导阿诸纳为了满足主而将嗔怒向敌人发泄。因此,当色欲和嗔怒用于奎师那知觉中时,使成为我们的朋友。而不是敌人。

38、正如火被浓烟遮蔽,镜被尘土覆盖,又如胎儿被子宫所包裹着,生物也同样被不同程度的色欲笼罩。

要旨:生物纯粹的知觉受蒙蔽的程度可分为三类。这蒙蔽只不过是色欲在不同程度的展示而已,恰如火中的烟,镜上的尘土,以及包裹胎儿的子宫。将色欲比作烟表明生命的火花只可隐约察见。换句话说,当生物稍微显露出一点奎师那知觉时,他便被比作有烟笼罩着的火一般。尽管有火才有烟,但在最初的阶段,火并未明显地展现出来。这一阶段就好象奎师那知觉的最初阶段。尘镜之喻指的是用种种灵性的方法擦试我们心镜的过程,而唱颂主的圣名便是擦拭我们心镜的最佳办法。子宫中的胎儿也是一种比喻,说明了一种无助的处境。子宫中的胎儿是全然无助的,甚至都动弹不得。这一境地的生命状况和树木的十分相似。树木也是生物,但由于色欲太过广泛展现,以至几乎失去了知觉,被迫处于如此的生命境况中。尘土覆盖着的镜子好比鸟兽。而被烟遮蔽的火则好比人类。在人类形体中,生命可恢复一点点的奎师那知觉。若作进一步的发展,那灵性生命之火便能在人体生命形式中被点燃。只要小心处置好烟,火便能熊熊燃烧。因此,人体生命形式是生物从物质存在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的大好机会。人在英明的指导下,通过培养奎师那知觉便能战胜敌人——色欲。

39、因此,有智慧的生物的纯粹知觉便被他永恒的敌人——色欲所蒙蔽,这色欲象烈火般燃烧,永无满足。

要旨:据《摩努·斯密瑞提》说,色欲是不能为任何分量的感官享乐所满足的,就象火不会由于不断地加燃料而熄灭一样。物质世界里,一切活动的中心便是性,因此,这个世界又被称为性生产的枷锁(maithunyaagra)。在普通的监狱里,罪犯都被囚禁于铁窗之内,同样地,那些不服从主的律法的罪犯便被套上了性生活的枷锁。基于感官享乐层面上的物质文明进步意味着延长生物物质存在的期限,因此,这色欲便是生物被困于物质世界的愚昧中的象征。人在享受感官之乐时,或许有些快乐之感,但实际上,那所谓的快乐之感终究是感官享乐者的敌人。

40、色欲盘踞于感官、心意以及智性之上,并通过这些,蒙蔽了生物的真正知识,因而使生物陷于困惑。

要旨:在受条件限制灵魂的身体上,敌人已占据了不同的战略要点,因此,主奎师那提示了这些要点的位置,以便克敌者能找到敌人在哪里。心意是一切感官活动的中心,因此,每当我们听到有关感官事物的描述时,心意自然而然成了一切感官享乐主意的源头;结果,心意和感官便成了色欲的储藏库。接着,智性成了这些色欲习性的首府。智性是灵魂的邻居。这色欲的智性令灵魂接受假我,并将自己认同于物质,认同于心意和感官。因此,灵魂便沉醉于物质的感官享乐之中,并误以为这些是真正的快乐。《圣典博伽瓦谭》(10.84.13)就有关灵魂对这一虚假的身份认同有着非常精彩的描述:

“一个人若将自我认同于这一由三种元素组成的躯体,若认为由这躯体产生的副产品为自己的亲眷族人,若认为自己的出生地值得崇拜,若去朝圣地只是为了在那沐浴而非会晤具有超然知识的人,则他被认作与驴子、母牛无异。"

41、因此,巴茹阿特后裔中的俊杰,阿诸纳呀,你首先要节制感官,去遏制这罪恶的显著象征(色欲)然后再铲除这知识和自觉的毁灭者。

要旨:主劝谕阿诸纳一开始便应节制感官,这样便能抑制头号的罪恶大敌——色欲。就是这色欲毁灭了我们对自我觉悟的强烈追求,毁灭了我们有关自我的特有知识。“Jnana”意指自我的知识,这和非自我的知识迥然不同。换句话说,就是有关灵魂而不是身体的知识。“vijnana”是指有关灵魂的原本地位以及他与至尊灵魂之间的关系方面的知识。《圣典博伽瓦谭》(2.9.31)如此解释道:

“有关自我和至尊自我的知识十分机密神奇,但只要主亲自从不同的角度加以阐述,人便可明白这知识并获得特有的领悟。“《博伽梵歌》便为我们提供了有关自我方面的详细的知识。众生都是主的所属部分,因此,他们便只该去服务主。这知觉称为奎师那知觉。所以,人从生命开始便要去修习这奎师那知觉,这样,便可获得完全的奎师那知觉,并依此行事。

对神的爱是每一生物的本性,贪欲只不过是生物这一本性扭曲的反映。人若一开始便接受奎师那知觉的教育,那他爱神的本性就不会堕落为色欲。可一旦对神的爱堕落成了色欲后要想再回到正常的状况就十分困难了。然而,奎师那知觉却非常强大有力,即使一个人起步很迟,也能通过遵循奉献服务的规范守则成为一个爱神的人。所以,从生命的任何阶段开始,或从你领悟到爱神的紧迫性那时起,人都可开始在奎师那知觉中节制规限感官,去从事对主的奉献服务,这样,便能将色欲转变为对神的爱——人生最崇高最完美的境界。

42、活跃的感官较呆滞的物质优越,心意则高于感官;智性却高于心意;而灵魂则比智性还要高。

要旨:感官是色欲活动的各个出口,色欲藏于身体之内,并通过感官发泄。因此,感官高于整个的身体。当人具有高等的知觉即奎师那知觉时,这些出口便没有用了。在奎师那知觉中,灵魂直接与至尊人格神首联系,因此,如这里描述的躯体作用拾级而上,最后终止于至尊的灵魂。身体的活动意味着感官的作用,而停止感官作用便意味着停止一切身体的活动。然而,心意是活跃的,因此,尽管身体可能是处于休止的状态,心意却仍在活动,就如心意在梦中活动一样。但心意之上,却有智性的决定,而智性之上则有灵魂本身。所以,如果灵魂直接从事于服务至尊,自然灵魂的一切从属即智性、心意以及感官也都会自动地从事于服务至尊。《卡塔·乌帕尼沙德》就有一段类似的论述:感官享乐的对象高于感官,而心意则高于感官的对象。因此,如果心意恒常直接地从事于对主的奉献服务,那么,感官就没有误入歧途的机会。这种心态已经有过解释。如果心意在从事于对主的超然服务,那么,心意便没有机会去满足那些较低等的习性了。《卡塔·乌帕尼沙德》描述灵魂为“伟大的”(mahan)。因此,灵魂高于一切——高于感官的对象,高于感官,高于心意,高于智性之上。所以,直接地弄明白灵魂的原本地位便能解决整个问题。

因此,人应以智性去探寻出灵魂的律定地位,恒常地让心意从事奎师那知觉的活动。这样做能够解决整个问题,一个初步灵修者通常应尽量避免感官对象,但除此之外,人应利用自己的智性以使心意更加坚强。人若以智性使心意从事于奎师那知觉的活动,并完全皈依至尊人格神首,那么,心意便自然而然变得坚强起来。这时,即使感官如毒蛇那样凶猛,也会由于毒蛇毒牙的破裂而不会有任何效力。尽管灵魂是智性、心意、以及感官的主人,但人除非在奎师那知觉中与奎师那联谊使自身变得坚强有力,否则仍然随时会因为焦灼不安的心意而堕落。

43、因此臂力强大的阿诸纳啊!明白了自我超越于物质的感官、心意以及智性后,人便应以审慎的灵性智慧(奎师那知觉)去巩固心意,并凭着灵性的力量克服这永无餍足的敌人——色欲。

要旨:《博伽梵歌》第三章斩钉截铁,对奎师那知觉富有指导意义,人应该弄明自我是至尊人格神首的永恒仆人并且不应以非人格的虚无为终极的目标。在生命的物质存在状况下,生物定会受到色欲以及支配物质自然习性的影响。统治欲以及感官享乐欲是受条件限制的灵魂的最大敌人,然而,人藉着奎师那知觉的力量,便可控制住物质的感官、心意以及智性。人不必突然放弃工作和赋定职责,通过逐渐培养奎师那知觉,通过将智性专注于纯粹的自我,便能够安处于超然的境界,不受物质的感官和心意的影响。这便是本章的全部内容。在物质存在未臻成熟的阶段,哲学推敲以及人为地通过练习所谓的瑜伽姿式以试图控制感官的方法,都是永远无法助人走上灵性生命之途的。人必须以更高的智慧接受奎师那知觉的训练才行。

巴克提维丹塔(Bhaktivedanta)阐述《圣典博伽梵歌》第三章“行动瑜伽”或“在奎师那知觉中履行赋定职责”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