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焚书真相

时间: 2025-04-27 11:45:06 浏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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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

秦博士仅秩比六百石,在朝官中似乎属于低级官吏,然而,他们的真正地位却十分尊宠,“朝贺位次中都官,史称先生”。也就是说,嬴政跟他们说话,都是一口一个先生。

《晋书·百官表》的解释是:“博士秩卑,以其传先王之训,故尊而异之,令服大夫之冕。”

季羡林先生认为:这大概是制度变动之初,秦人尚不能彻底摒弃军功爵制。博士没有军功,当然不能受高秩,而其政治地位却规定的很高,这说明了过渡阶段制度的不完备。博士按理归奉常主管,但事实上他们的地位往往也高于奉常。

全国统一之后,嬴政本着武戡祸乱,文致太平的思想,礼贤下士,四处征聘,收罗各国的文化精英,学识渊博,明通古今之士,入朝为官,充任皇家子弟的老师,兼朝中参谋和顾问(《续汉志》“博士,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每有大事,咨询问对,让他们辅助君主决策,坐而论道,参与廷议。

这些博士基本上都是原东方六国士人,他们之中有儒、道、法、阴阳、纵横、农、兵等各家代表。海纳百川,兼收并蓄。譬如淳于越、伏胜、叔孙通、羊子、李克、圈公六位是儒家,黄疵为名家,卢敖为神仙家……其他各家代表估计也有不少。

秦置七十博士,大抵是效仿齐之稷下先生七十人之制(见马元材先生说)。秦政府设置博士官,让他们参议朝政,大概有点类似于本朝让民主人士进入政协。

仆射(射,仆射,原为战车上的射手。秦朝则侍中、尚书、谒者、博士等官署皆置,为本署副长官,长官为令,应该是博士中第二号人物),周青臣走上前去敬酒并颂扬皇帝说:

“从前秦国土地不过千里,仰仗陛下神灵明圣,平定天下,驱逐蛮夷,凡是日月所照耀到的地方,尽皆拱手臣服。陛下把诸侯国改置为郡县,使人人都能安居乐业,不必再担心战争,陛下的功业可以传之万代。陛下的威德,自古及今无人能比!”

——这正是嬴政对自己的真实评价,嬴政听了,十分高兴。

另一位博士,齐人淳于越上前说道:

“我听说殷、周朝统治天下长达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给自己做藩篱辅弼。如今陛下拥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却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现象齐国田常、晋国六卿之类蓄意谋杀君主的奸臣,皇上没有辅佐者,靠谁来救援?

凡事不师法古人而能长久的,还没有听说过。刚才周青臣又当面阿谀奉承,以致加重陛下的过失,他不是忠臣。”

意见不统一,就需要往返辩讼,于是嬴政把他们的意见下交群臣议论。

原来这廷议本是西周文武二圣确立的传统政治制度,同时,这又是半游牧的秦赢一族原始民主制的遗留,秦人从多种渠道接受了这两大传承,每遇大事必聚众廷议,俾能集思广益,使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充分合理可行。

丞相李斯站出来反驳说:

“五帝的制度一代不重复一代,夏、商、周三朝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袭上一代,可是都能凭借自己的制度治理好国家,这并不是他们故意要彼此相反,而是由于时代变了,情况已经不同。

现在陛下开创了煌煌盛业,建立起万世不朽之功,这本来就不是愚腐的儒生所能理解的——淳于越所说夏、商、周三代之事,哪里值得取法?

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现在儒生们不学习今天的却要效法古代,以此来诽谤当世,惑乱民心。真是岂有此理。

丞相李斯我冒死向陛下进言:古代天下散乱,无人能够统一,所以诸侯并起,说话都称引古人为害当今,矫饰虚言淆乱名实,人们只欣赏自己私下所学,动辄指责朝廷所建立的制度。

当今皇帝已统一天下,分辨是非黑白,一切决定于至尊的陛下一人。可是私学却一起非议法令,教化。人们一听说有命令下达,就各自根据自己所学加以议论,入朝就在心里指斥,出朝就去街巷谈议,在君主面前夸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异的说法以抬高自己,在民众当中带头制造谤言。——如果这种情况不加制止,在上面君主的威势就会下降,在下面朋党的势力就会形成。

臣以为禁止这些才是合适的。我请求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史书全部焚毁。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一起烧掉。有敢在一块儿谈议《诗》、《书》的,处以死刑示众。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举报,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处以脸上刺字的黥刑,去当城旦,白天筑城,夜晚防寇。所不予取缔的,是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实用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

李斯论议谈笑风生,言辞犀利,再加上他已经升职为左丞相,与皇帝联姻,深得皇帝宠爱,炙手可热、权势熏天,所以朝中反对派一时竟无人敢于出来应对。

此时蒙恬应该还在前线统军,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李斯无人抑制,自然是趾高气扬、咄咄逼人。

见半天无人反驳,嬴政也感觉李斯的说法还是比较正确的,于是他下诏说:“可。”

李斯的焚书建议有两个版本。

上面是《秦始皇本纪》的记载,《李斯传》的说法却是:

博士仆射周青臣称颂皇帝,齐人淳于越进谏后——“始皇下其议丞相。丞相谬其说,绌其辞,乃上书曰:“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

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

关键是这段——“我请求把人们收藏的《诗》、《书》和诸子百家的著作,都一概扫除干净。命令下达三十天之后,若还有人不服从,判处黥刑并罚做筑城苦役。”

在《秦始皇本纪》中,李斯是当场答辩,高谈阔论,滔滔不绝。在《李斯传》中,却变成了李斯上书,变成了李斯在竹简上写作。

在《秦始皇本纪》中,李斯建议:“有敢在一块儿谈议《诗》、《书》的,处以死刑。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诛杀九族。官吏知道而不举报,也要以同罪论处。”——刑罚极其野蛮严酷,根本就不合逻辑。

在《李斯传》中,李斯只是建议:“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只是不交书的,罚去劳动改造,刑罚相对温和的多。至于谈议《诗》《书》,以古非今的,却不再提起。

——不才的推测是:淳于越发言后,李斯是当场站出来,直言驳斥。他的所谓“有敢在一块儿谈议《诗》、《书》的,处以死刑。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诛杀九族”估计就是现场讲话,属于一时偏激失语。

后来秦始皇帝命令他把建议整理出一个文件来,以便向全国颁布实施,他写作时仔细考虑,发现自己的“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之类建议与大秦的明刑慎罚立法精神(见睡虎地秦国法律)完全是背道而驰。秦始皇根本就不会批准,所以他很快就把这两条勾掉,改成了合乎情理的一个月不缴书,黥为城旦。

当然,可能会有网友反对在下的观点:

你说秦始皇不会认可李斯“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这种偏激的主张,为什么接下来秦帝国还是颁布了《挟书律》和《妖言令》?

在下的看法说:秦既焚书,企图统一思想,总归得有相应的法令加以配合,禁止民间私自挟书、禁止继续诽谤朝政的法令自然要予以下达,否则书不是白烧了吗?

我们没有看到《挟书律》、《妖言令》原文,但估计不会像李斯主张的那样偏激离谱,否则汉初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时,肯定会予以删除,还用等到吕后和文帝时期?

刘邦和萧何“除秦苛法”,却没有废止《挟书律》和《妖言令》,这很可能说明——这两个律令的具体条文还不能说是苛刻的骇人。

汉朝真正废除的其实只是《挟书律》,至于妖言、诽谤——“终两汉之世以诽谤、妖言获罪者、史不绝书”,学者已有定论。

对于这场运动,李斯的建议是:“非博士官所职,诣守尉杂烧之”。司马迁说是“焚《诗》、《书》”。

但具体怎样执行,翻检史籍,却没有看到下文。

真正实行起来,可能是民众缴书,送到各地官府,拉杂摧烧之,但也可能是以“收”为主。

《李斯传》所谓“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 ——秦始皇批准了他的建议,没收了《诗经》、《尚书》和诸子百家的著作,以便使人民愚昧无知,使天下人无法用古代之事来对比、批评当代朝政。

由于史籍并没有记载有谁因为藏书而被惩罚,有学者认为,秦政府对于私藏书籍的惩罚措施可能并不严厉。他们不过是虚张声势,不过是采权宜之计,只要人们不再征引诗书、百家语等“诽谤”朝政,那就你好我好、万事皆休。

一部分民间的书籍焚毁了,虽然所有的古籍都在国家图书馆留有备份,但古代书籍是易损品,以孤本保存,面临水火兵盗,各种灾害,岌岌可危矣。

不数年后,萧何随刘邦进京,“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戹塞,户口多少,彊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司马迁说萧何“具得秦图书”, 但秦朝丞相及御史所掌管的都是法律条文、地理图册、户籍档案等文献资料,萧何应该是并没有去国家图书馆,收缴那些理论著作,高头讲章。

《随园诗话》卷五说:“黄石牧太史,言秦禁书,禁在民不禁在官,故内府博士所藏,并未亡也。自萧何不取,项羽烧阿房,而书亡矣。年家子高树程,咏萧相云:‘英风犹想入关初,相国功勋世莫如。独恨未离刀笔吏,只收图籍不收书。’”——公正地说,我估计萧何也是没有想到,世界上竟会有项羽这种人,本来是天才的军事家,却会被为楚国、为祖父复仇一念冲昏了头脑,在秦地大肆杀人放火,政治上未免短视。

项羽先生进京,一炬三月不熄,咸阳宫阙和国家图书馆基本上化为焦炭。

总括起来,我们说,秦始皇和李斯焚书、禁书,实在是犯下了大错。他们应该是没有具体消灭任何一种书(都有备份),但是他们的行动却给项羽留下了铸成更大一错的机会,所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计点损失,钱穆总结说:“秦代焚书,最主要者为六国史记(即当代官书),其次为诗、书古文(即古代官书之流传民间者),而百家言(即后起民间书)非其所重。汉兴,学统未尝中断。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说“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以前的诸侯混战,对于史籍传承也有巨大损伤。

入秦后,六国诸侯“史记”因充满反秦思想,皇帝批准后,政府勒令民间上交,几乎尽数收藏到了官府,本来还准备供内部参考、研究,批判之用。

项羽同志一来,咸阳大火三个月,应该是基本上扫地以尽了。

司马迁的说法是“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

“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

司马迁写《史记》虽然参考了众多典籍,如《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和诸子百家,同时参考档案、民间书籍。辅之以亲自采访,实地调查。但因为秦始皇禁书、项羽烧书,除了简单的秦国编年史,其他六国的资料还是倍感缺乏。

他在《六国年表》中曾经慨叹:“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惜哉,惜哉!”

西晋之时,汲县魏王墓中发现了《竹书纪年》,是唯一残存的六国史书。原书十三篇,可惜后来又大半散佚。

焚禁的另一个重点是六经中的《诗经》《尚书》。这倒不是因为嬴政对儒家有什么成见(秦始皇在此事发生之后,既“没有废儒学,也没有禁儒学”已有公论),而是因为根据李斯等人的观点,《诗经》和《书经》“常被那些想以古非今的儒家和其他学派的思想家所援引”,用来攻击政府、诽谤朝政,所以要从民间收上来,使他们失去立论根据。

对于胡亥等上层人物,李斯倒是劝他们多读《诗》《书》。

六经的其它四经:《仪礼》《乐经》《周易》、《春秋》中,《周易》《春秋》未见触动。《乐经》不知道怎么失传的。有人说《诗》《乐》一体,“诗”记词,“乐”记谱。汉朝今文经学家断定“乐本无经”,古文经学家则认为“至秦焚书,乐经亡。”——《乐》经是本来就没有呢,还是因秦朝焚书而亡失?孰是孰非,我们也无法判断。

《礼经》在孔子时已经不完整,“及至秦焚书,书散亡益多。”(司马迁)

——打击的重点:《诗经》散落民间太多,没有可能全部上收,没有损失。《史记》说:“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

我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秦始皇焚书、禁书的损失,主要在于《尚书》。原本《尚书》据说有一百篇,焚书之令下,民间私藏的先秦古文《尚书》大都被烧毁或者上收。没过几年,项羽又一把火烧光了秦皇室所藏先秦古文《尚书》。

汉初,伏生凭借记忆默写献出秦隶《尚书》二十九篇,即世人今天所看到的“今文尚书”。至景帝末年,又在曲阜孔子后人宅屋的墙壁中发现焚书时隐藏的竹简书籍,里面十六篇古文《尚书》。可惜后来又多有佚失,时至今日,《尚书》真伪杂糅、令人头疼。

战国时代多篇真正的“古文《尚书》”的出土,不知道能不能帮助我们弥补这一缺憾(见清华简)。

秦人焚书禁书,对于历史学,打击甚大。由于《尚书》散佚,对于政治学的打击也是不小。

与普通人的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印象主义,随口乱喷,恰好相反,秦人发起的这个运动,对于我们今天所最为珍视的诸子百家反而是并没有任何损伤。钱穆先生《国学概论》——“嬴秦之焚书坑儒”一文辩之最悉。

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自如孟子至于吁子,世多有其书,故不论其传云。”——自孟子到吁子,世上多流传着他们的著作,所以我就不详叙这些著作的内容了。

王充说:秦人焚书,仅焚五经,不及诸子。他说,“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可观读以正说,可采掇以示后人”。

《佚文篇》:“始皇前叹韩非之书,后惑李斯之议,燔五经之文,设挟书之律,五经之儒,抱经隐匿”。

《正说篇》:“秦用李斯之议,燔烧五经。”“或言秦燔《诗》、《书》者,燔《诗经》之书也,其经不燔焉”。

东汉赵岐《孟子题辞》:“孟子既没之后,大道遂绌。逮至亡秦,焚灭经术,坑戮儒生,孟子徒党尽矣。其书号为诸子,故篇籍得不泯绝”。

王肃(就是《三国演义》那个王朗的儿子,王朗任会稽太守,到会稽后见当地人民仍然在祭祀秦始皇,并且与夏禹同庙。王朗认为秦始皇是无德之君,不配获得人民祭祀,于是下令予以取谛)《家语后序》:“李斯焚书,而《孔子家语》诸子同列,故不见灭。”

刘勰《文心雕龙》:“暴秦烈火,势炎昆冈,而烟燎之毒,不及诸子。”

唐逢行珪《注鬻子叙》:“遭秦暴乱,书记略尽。《鬵子》虽不与焚烧,篇帙由此残缺。”——也说诸子之书不焚(见钱穆上文)。

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以埋藏地下两千多年的实物,为钱穆先生的论断做出了一个最好的脚注(银雀山秦简用早期隶书,书写时间应在文景至武帝初期)——这两座汉墓中出土的竹简(包括残简)共四千九百多枚,包括《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六韬》、《墨子》、《管子》、《晏子》等大量秦汉以前的古籍,上距秦始皇焚书不过几十年。有力地证明了秦始皇焚书,并没有涉及六经以外的诸子百家及兵书、农书、医书等自然科学著述。

王充负笈千里,游学京师。入太学,访名儒,阅百家,观大礼,可谓淹贯经史,汉世鸿儒。对于诸子百家在市面上的广泛流通,他亲眼目击,不似后人自逞胸臆,游谈无根,所以钱穆先生认为,王充的说法最为可信。

《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的书籍有:六略三十八种,五百九十六家,一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剑桥史》说:《汉书·艺文志》所载677种著作,其中约有524种,即77%,现在已不复存在,这其中许多都是先秦典籍。——也就是说,假如秦代焚书剩下了一百本书,那么到了今天,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现代人所能看到的,也只有二十三本。而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百家著述还是相当之宏富,藉此可以推想,汉代书肆诸子百家书籍数量之多。

秦代焚书,还引发了王充一个奇异的论点:诸子与儒经同等重要,有时子书甚至比经书还要可靠。王充的理由是:五经遭秦朝“燔烧禁防…经书缺灭而不明,篇章弃散而不具”,经书本身已经是有所残缺,相反“秦虽无道,不燔诸子”。——经书有遗篇,而诸子无缺文。所以孰劣孰优,一目了然,不辩自明。

当然,王充的这种观点,秦人汉人都不会同意,秦始皇和李斯肯定也不会同意,他们只承认《五经》的权威,也只收缴《五经》,对于诸子百家,他们当时还是意存轻蔑,颇有不敬——把《五经》混同于诸子,那是我们近现代人的观点。

秦始皇帝藉军事力量统一了天下。他接着在政治制度上实施统一,用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

在法律制度上,他用修订后的新秦法取代了七国旧法,实施了统一。

在经济上,他用统一的货币,统一的度量衡,四通八达的驰道网把全中国连成了一个统一的大市场。

他在文化上同样实施统一,用小篆和隶书作为全民通用的交流载体。

接下来,他自然也企图实施思想领域的大统一,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意识形态,建立起普世价值观,以竟全功。

中国人在夏商西周三代,思想基本统一,都是信神,敬祖,听天命,重人伦(“学则三代共之。皆曰明人伦也”)崇尚仁义,遵循礼法。自修则文武并重,治国则德主刑辅,不同之处只是各有侧重而已。

正因为思想是统一的,价值观一致,所以商朝推翻了夏朝,照样推崇大禹、夏启;周朝推翻了商朝,照样赞美商汤、武丁,丝毫也不觉得有什么难为情。

那时是“学在官府”,“学术官守”,五花八门的教育机构都是由政府举办、主导的。当时生产力也不够发达:“惟官有书,而民无书”。 “惟官有器,而民无器。”——你讲求礼、乐、射、御总得有相应的器材教具吧?按照西周礼制,什么级别拥有什么礼器那都是有严格规定的,你要学术精深,受高等教育,也只能去官办学府。

而且封建社会,世卿世禄,“畴人世官”, 家有世业。你爸爸是干什么的,你也差不多就是干那个的。司马迁追溯家世,就一直追溯到了五帝颛顼时代,宣称自己是“重黎”之后,“司马氏世典周史”,所以他当太史公也是天经地义的。

你一个平民,甚至野人,种好地就行啦;受教育,学六艺,治国平天下是贵族子弟的专利,因此“惟官有学,而民无学”。

由于“学在官府”, 政府垄断学术,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民间的意识形态呈现高度一致。

在春秋至汉武帝之间,六百数十年,则形势大变,百家蜂起,人们思想混乱,莫衷一是。

中国在汉武帝之后,思想也基本统一,汉武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基本上确立了中国人的精神“信仰”和文化性格。这个时代延长达两千年,直到清末。

清末至今,东西方碰撞,开启了又一个思想混乱时期。

任何社会都需要一种全社会公认的价值观,作为行动的指南,交往的平台。思想的极度混乱,必将导致行为方式的极度混乱——就像当今的中国。

但在今日之中国,人权天赋,主权在民,自由平等,民主法制等世界范围内的普世价值观的胜利已经遥遥在望,启明的晨星正在驱逐黑夜。

春秋开始,各国整饬制度,修饰甲兵,互相攻伐,兼并日作,生灵涂炭,烽火连天,导致天下大乱,表现为“诸侯异政”,“诸侯力政”。

在思想领域则是礼崩乐坏,百家并起,处士横议,好恶殊方,思想家们各执一词,相互攻讦,人言言殊,形同水火,弄得天下之人狐疑不定,无所措手足。

诸子百家的理论纷争,事实上加剧了天下秩序的混乱,对当时的社会起到了一种很坏的破坏瓦解作用。

所以古人对于“百家争鸣”的评价几乎都是负面的。

邓曦泽先生曾专门撰文指出此事,他认为:

“近代以降,国人对待历史,常常按照今人的标准臆解历史,以今度古,恶之者力恶之,善之者力善之,死人成为活人的靶子或旗帜,历史成为现实分歧的战场,导致历史沦为玩偶”。

他说:“百家争鸣是先秦的重大历史事件;古人对百家争鸣的评论非常鲜明,流传下来的文献也比较完整;今人对百家争鸣的评论也非常鲜明;古今对百家争鸣评论的反差非常强烈,可以凸显目的论历史观导致的历史玩偶化这一严重后果。”

古人对百家争鸣的评价,邓先生曾加以列表,在下摘引部分,有些是我自己的补充:

孟子的评价: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

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杨墨之道不怠,孔子之道不着,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

孟子主张:正人心,息邪说,距跛行,放淫辞。

庄子的评价: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

他主张:明贤圣,一道德,内圣外王,主张以道家为统。

尸子的评价:

因井中视星,所视不过数星……非明益也,势使然也。夫私心,井中也;公心,丘上也。故智载于私,则所知少;载于公,则所知多矣……

墨子贵兼,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贵别囿。其学之相非也,数世矣而已,皆弇于私也……若使兼、公、虚、衷、平易、别囿一实也,则无相非也。

荀子的评价:

今诸侯异政,百家异说,则必或是或非,或治或乱。乱国之君,乱家之人……乱国之君非之上,乱家之人非之下,岂不哀哉!

假今之世,饰邪说,文奸言,以枭乱天下,矞宇嵬琐,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乱之所在者,有人矣。

在《非十二子》,他对它嚣、魏牟,陈仲、史,墨翟、宋钘,慎到、田骈,惠施、邓析进行了猛烈攻击。对子思、孟轲也欲追讨其罪。

荀子主张:一天下,财万物,长养人民,兼利天下,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务息十二子之说。

对于荀子“务息十二子之说”的主张,他的弟子李斯可是正在身体力行。

韩非子的评价:

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人主俱听之,故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安得无乱乎?

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

漆雕之议,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宋荣子之议,设不斗争,取不随仇,不羞囹圄,见侮不辱。

——各执一端,听谁的好?

韩非子主张:言无二贵,法不两适。

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天有大命,人有大命……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属于秦始皇和李斯的教唆者。

《吕氏春秋》:

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何以知其然也?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到底听谁的?

主张统一思想:

有金鼓,所以一耳也;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

司马谈:

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

司马谈主要生活在文景之世,紧跟党中央,最为赞成道家。他认为: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这与司马迁将孔子列为世家,奉孔子为至圣,明显已投入儒家阵营不大一样。

班固《汉书·艺文志》:

战国从衡,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肴乱。至秦患之,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

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

班固认为:

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

董仲舒:

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

他建议: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这直接导致了建元元年十月,即公元前140年,汉武帝“独尊儒术”。

前770 - 前140年,六百三十年的“百家争鸣”宣告结束。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绝不是最好的选择。

儒家文化无疑是诸子百家中首屈一指的,但它的基调是内敛、保守的,所谓“难于进取、可与守成”。

它缺乏超越性,缺乏明确的宗教观念;缺乏佛教与基督教那种绝对的、无条件的菩萨大爱与自我牺牲精神;缺乏平等理念,过于重视爱有差等,具有十分明显的小集体利己主义倾向,在封建社会崩溃后,它依然过分强调等级差别,繁琐礼制。

用于治国,儒家只能做到“以德治国”,却难以做到“依法治国”,它只能达到民本主义,却难以达到民主主义……

当然,原初的真儒是在百家争鸣的思想战场上竞争出来的,本身还是相当过硬的,弱点还可以得到弥补。

到了汉代,儒家渐渐一枝独大,儒学渐渐被庸俗化,各种伪儒就粉墨登场了。

延至宋代,贪恋红尘五欲的理学家们非要与超凡出尘的佛、道修炼者们一决高下,非要以出世圣人自居,把佛家的禁欲主义思想不分青红皂白引入凡尘,“对人欲采取极端虚伪、荒谬,背悖公理常识的严厉排斥、压抑立场”(见 庞忠甲先生《中国历史上的真儒与伪儒》)。

朱熹之流,罔顾常识,把天理和人欲完全对立起来(“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号召人们存天理灭人欲,假仁假义,言不由衷,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弄得整个中华民族极度虚伪可笑,中国人的一生从此就成了一场从生到死的作秀表演。

黑格尔说,中国人一切合理的要求都被漠视、抹杀,结果“造成了中国人极大的不道德。他们撒谎成性,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撒谎”。

——今天的中国人岂不正是一个撒谎成性的“伪”大民族?

以上只是略加引述,类似的评论还有不少,譬如《淮南子》、王弼、葛洪等人的文字。

邓曦泽先生指出:

上述评论具有以下特征:“每个评论者都认为自己所推崇的那一家学说最有效,而其余各家都仅执一端……对于其余各家,评论者都持贬抑态度”。

“每个评论者都对百家争鸣这种局面不满,希望能够平息这种争鸣局面”。

—— “对百家异说的不满,在古代居然达到了空前的一致,居然找不出反例”。

“评价都是贬抑的,有些评论者贬抑的程度还很重,近乎否定”。

他据实指出:

“古人对百家争鸣的评价,与我们今人的评价完全相反。”——人们开始为百家争鸣翻案,重新评价百家争鸣乃是引进近现代西方思想观念、学术观念之后的事情。

看了以上资料,我们就可以理解,对于百家争鸣,李斯的评价并不算过分出格: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他希望用官方的意识形态来规范一切: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

他的具体做法的是:像上古三代那样,禁私学而立官学。

由于很多民间学者通过援引和曲解《诗》、《书》和百家语等先代典籍,用所谓的“先王之道”去丈量秦制(张敢先生语),鼓吹再次封建,鼓吹礼治,是古非今、虚言乱实,“无所忌惮地非议甚至诋毁秦始皇所推行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政治路线”,甚至利用“私学”朋党比周,非议诽谤朝政。

所以秦始皇和李斯采取了“焚书”、“收书”、“禁私学”的手段,对于这些“愚儒”、“游学”的舆论攻击和非组织活动,予以有限度的还击。

这与商鞅的“燔诗书,明法令”, 战国诸侯“恶礼乐之害已,皆去其典籍”的作法大同小异。

秦始皇并非“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语以愚黔首”,他只是希望以复古的方式,统一思想,统一人心而已。

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我们当然要反对他这一不文明的鲁莽举动。

但不去仔细研究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无中生有、随意入人于罪的粗暴作法,我们同样也不愿随声附和。

私学教师与他们的弟子们依据古代经典,攻击新生的郡县制和法治,六国贵族则企图复国。散布“始皇帝死而地分”之类的政治谣言;秦始皇和李斯为了维护新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只好以“焚书”、“收书”、“禁私学”来加以应对。

他们的对策恐怕的确是虚声恫喝,拿“黥为城旦”,甚至“弃市”,“刑及三族”来吓唬反对派。我们搜遍一切史籍,会很奇怪地发现——并没有任何人曾因此法令之颁布而受到惩罚。

张敢先生说:“表面看去,秦始皇的“焚书令”,的确是非常严厉的,听之使人毛骨悚然,慄慄危懼。然而细细看来,这仿佛是在虚张声势。试看《始皇纪》《李斯传》在记述“焚书”、“禁私学”问题时,只记述至“制曰:‘可”或“始皇可其议”,便戛然而止,再无下文。

“焚书令”虽然严厉,但是史不见一人因“偶语诗书”而为“弃市”者;史不见一人因“以古非今”而遭受“族诛“者;史不见一人因“令下三十日不烧”书而为之“黥为城旦”者;史不见一吏因“见知不举”而被处“与同罪”者。

如果真有这样的吏民,他们一定会因此而扬名千古的。即使太史公司马迁撰写《史记》秦史部分时,对于秦始皇的“焚书”、“禁私学”有意袒护,而不予记载,但是西汉初年的“过秦”、“罪秦”论者,也决不会将之放过的。他们出于“过秦”、“罪秦”的需要,总是在挖空心思的寻找“过秦”、“罪秦”证据;有时找不到证据,还不惜挖空心思的捏造事实,编织证据呢”。

——揆诸事实:秦始皇和李斯无非是想用严刑峻法来慑服反对派,实际执行时却显然授意属下进行了放水。

现在的流行版本《史记》上复述李斯的提议,最后两句是“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所以现代人普遍认为,秦始皇已经禁遏儒学,禁遏诸子百家的传承。

马执斌先生告诉我们:“其实,这种看法是被《史记》流行版本所误导。刘宋裴駰《史记集解》在“若欲有学法令”下面引“徐广曰:‘一无法令二字’。”——有无“法令 ”二字,至关重要。有“法令”二字,自然是只准传习法令;而无“法令”二字,即允许传习诸子百家,只是要“以吏为师”,这实质上是禁止私学,让官学复辟。

前人研读李斯的建议,只注意到上文有“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便以为有“法令”二字为是,却忽略实际。以实际考之,当以无“法令”二字为是。秦始皇焚书之后,没有废除博士制度,典职教或教子弟是博士的职掌。儒家叔孙通在秦始皇、秦二世时,都是待诏博士,后归汉,子弟从者百余人。正如秦史专家马非百在《秦集史?教育志》中所说:“若欲有学,以吏为师。”“吏盖指博士而言。博士乃政府之命官,故谓之吏。”

他公正地指出:“秦皇、李斯焚《诗》、《书》的暴虐政策,目的不在灭绝儒学,而在禁止私学,返回“学在官府”的旧轨道,开历史的倒车”。

正如前面所言:夏商西周,学在王官,“礼不下庶人”,受教育的都是贵族。

平王东迁后,国力军力大衰,王纲解纽,“礼崩乐坏”,学官逃散,多归诸侯。

自孔子创办私学,不分贵族、平民,有教无类,开启了一个传播知识、普及教育、学术自由的新时代之后,下岗待业的王官子孙,纷纷办起了私学。或者借以谋生,或者借以扬名。

所以班固才说什么: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如数家珍。

私学久行,背离五经,往而不返,各执一词,遂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一番追源溯流后,秦始皇和李斯自然会以为,要想统一思想,莫如回复西周的传统制度,让政府重新垄断学术——废私学,办官学,以吏为师。

倡言“六经皆史”的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说:

“以吏为师,三代之旧法也。秦人之悖于古者,禁《诗》、《书》而仅以法律为师耳。三代盛时,天下之学,无不以吏为师。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学备矣。其守官举职而不坠天工者,皆天下之师资也。东周以还,君师政教不合于一。于是人之学术,不尽出于官司之典守。秦人以吏为师,始复古制。而人乃狃于所习,转以秦人为非耳。秦之悖于古者多矣,独有合于古者,以吏为师耳。”

——当然,章学诚认为秦人仅仅学习法律,也是被前人所误导。

学在官府,民间的老师与学生被纳入了国家体制内。嬴政自己的说法是:“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秦政权召集了大批民间学人,对博士学者优礼有加,对于诸生也是“尊赐之甚厚”,希望他们能从此按照官方的笛声翩翩起舞,别再和政府作对,此种情形大概有似于我国解放之初。

通过深入探讨,我们已经知道:

秦焚书、收书的实质就是废私学、兴官学。

秦政府之所以要焚收民间五经,不过因为它们是最权威的私学通用课本。焚收六国之史记,则是因为它动辄破口大骂秦是虎狼之国,内容“多讥讽于秦”。

仔细甄别:

这其中,《易经》属于卜筮书,不在焚收之列。

《诗经》本经即使在焚收名单,也不会收到什么效果,因为当时天下,能够背诵全本《诗经》的,大有人在。所谓“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

《礼经》早已残缺不齐;

《春秋》没有损失——“汉兴,北平侯张苍及梁大傅贾谊、京兆尹张敞、太中大夫刘公子皆修《春秋左氏传》(《汉书·儒林传》)。而张苍是秦时御史,掌管秦宫中的各种文书档案。有罪逃走时,可能也没有空手。

真正的损失是半本《尚书》和各国史记——这是秦政府焚收与项羽焚烧共同作用所致。

由于焚书、收书仅仅针对民间私学,官府和皇室的藏书不在此列。

程步先生认为:秦始皇的禁书“谨慎而开明”。他认为:

汉初仅诸子百家书就有一百八十九种,四千三百多卷。证明了焚书的针对性。

里耶秦简三万六千枚,只字未见焚书内容,证明了焚书的局部性。

《剑桥秦汉史》的结论是:秦始皇“焚书所引起的实际损失,远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

朱熹说:“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伏生和张苍因为是博士,可能趁乱拿走了国家所有的《尚书》和《春秋左氏传》。其后张苍之书无恙,而伏生之书则因战乱,壁中保存不善,只回收了三分之一。

事实上,秦代官府、官学不仅在收藏禁书,也在正常地使用所谓禁书。刘大櫆《焚书辩》所谓:秦“将以愚民,而固不欲以之自愚也”。

《史记·乐书》记载:秦二世沉湎靡靡之音,李斯进谏:“放弃《诗》、《书》,极意声色,祖伊所以惧也;轻积细过,恣心长夜,纣所以亡也。”——告诉胡亥,《诗》、《书》是皇帝的必修课本,不学习《诗》、《书》,而沉湎酒色,国家就会灭亡。

秦末反抗武装声势浩大,秦二世六神无主,于是召集三十多位博士,询问对策,博士们都援引《春秋经》来加以应对。

叔孙通是秦待诏博士,降汉时,有儒生弟子百余人跟从,这些人已经跟他学习了好几年(弟子皆窃骂曰:“事先生数岁,幸得从降汉…)。很显然,叔孙通在秦代教导弟子,就是在用《五经》做课本。

秦始皇和李斯在各种场合都是锐意求新,偏偏在统一思想问题上,却搞起了复古倒退——可能也是一时情急、求治心切。

不管有多少客观理由吧,因为他们作风粗暴,焚书一事,还是留下了不小的后遗症。

秦始皇废私学,无疑立即得罪了儒家学者——孔子孟子开私学,后代子孙弟子也都在私自办学,你秦始皇却要废私学,这不是摆明了要和我们儒家做对吗?

——何况六国的贵族官僚名士,还在从旁挑拨。

秦始皇一焚书,秦政府挂号的通缉犯,魏人陈余就跑到咸阳去蛊惑秦帝国的当朝少傅(从一品),大名鼎鼎的孔子后裔,鲁国文通君孔鲋说:“秦朝廷将要毁灭前代圣王的书籍,而你正是书籍的主人,这实在是太危险了!”

陈余与居于魏国的孔鲋,应该原来就是朋友。陈余不愧名士,很会说话,刚刚与孔鲋见面,一顶高帽立刻就不知不觉送了过去。——“子为书籍之主”,孔鲋竟然成了天下书籍的主人!

倔强的孔鲋,立刻开始抱怨。孔鲋说:“我所治的是一些看来无用的学问啊,真正了解我的只有朋友。秦朝廷并不是我的朋友,我会遇到什么危险呀!我将把书籍收藏好,等待着有人征求,一旦来征求,我也就不会有什么灾难了。”——那意思就是希望立刻改朝换代。

他撇下弟子叔孙通继续仕秦,辞职回山东老家,把家中的《论语》、《孝经》、《尚书》等书,藏在屋壁中,气愤愤自隐于嵩山之中,招收了弟子百余人公开教授——继续开办私学,成心和秦政府作对。

由于孔鲋是当代大名士,秦始皇和秦政府大概也拿他没办法,对于孔鲋公然继续开办私学,也只好假装没有看见。

不消说,大量的山东知识分子本来就讨厌痛恨秦人,政府一钳制舆论,焚书收书,他们自然就更加加重了反抗心理。

秦始皇三十四年的郡县封建之争,应该怎么看?依在下看:淳于越博士的确是一位远见、忠贞之士,他提倡封王子弟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后来出现的赵高,叛变的李斯,岂不就是齐国田常、晋国六卿之类的乱臣贼子?如果秦始皇封王子弟,赵高、李斯的沙丘政变几乎不可能发生,即使发生,胡亥不是孤立于上,子侄甚多,勤王者众,也未必就会闭门合户,任人宰割,凄凄惶惶,二世而亡。

一棵树,只有主干,没有枝辅,岂能算是正常?

封建制是一种伟大的制度,这种古典的“分权”竞争制,优点很多,硕果累累。

封建与郡县之兴替,固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所谓“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但全盘舍弃封建制度的优点,却非常可惜。

“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分权与集权,“封建”与“郡县”各有得失。封建制度伏祸于久远,郡县制度却可能发机于目前。

实践证明:秦后政制,莫如广行郡县,然后拿出一部分土地,众建王侯而小其力。

折中而行,寓封建于郡县,即可传国二三百年。民有磐石之安,主有圣君之誉,何乐而不为也?

嬴政中晚年,大脑受到了魔鬼的侵袭,且缺乏经验,竟见不及此。——他仅仅看到了春秋战国五百年战祸的惨烈,仅仅看到了封建的害处,遂决心为天下大众计,牺牲自己儿子们,朝中功臣们的利益,坚决不搞封建。

这虽然是出于公心、爱民,但深思审视之下,却诚属一时短视之举,此举不久便导致了秦帝国倏兴倏灭,十五年而亡——在我们今天看来,实为憾事。

淳于越说朝中可能出现田常、六卿之流,可能正是在暗指李斯、赵高等人。李斯不胜其忿,站出来大肆反击,遂最终催化了焚书事件的发生。

焚书收书有利有弊,以焚书收书,禁私学的方式统一思想,情有可原,方式可疑。在今天看来,恐怕也不是一种最佳的路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