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信仰上帝的国家

时间: 2025-04-28 0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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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和地球世界的主权,属于上帝。

上帝是绝对公义的,祂不偏待任何人。

各国各族中那些敬畏上帝,或者躬身行义的人都为上帝所悦纳。

但上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选择不同的民族保存“上帝的圣言”,或者充当人类历史的火车头,牵引整个世界前进。只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上帝的选民”(而不是说上帝对任何人或者任何民族有所偏颇)。

在本期人类历史上,希伯来人、基督教会、佛教社团、奉行《博伽梵歌》(《上帝之歌》)的印度人,中世纪的穆斯林,藏传佛教各派……都曾经是上帝圣言的保存者,他们是“上帝的选民”。

古代中东各民族,中国人、罗马人、阿拉伯人……在引领世界前进;

近代主要是三大国:英国、美国、中国(欧陆主要是法国)——他们也是“上帝的选民”。

起初,上帝选择了美国新教徒,其后,上帝选择了整个美利坚民族,以便把祂的公义和恩慈赐予全人类。

令人惊异的是:

立国之前,美国人是“上帝选民”的观念就开始四处流传,这显然是上天创造的奇迹之一。

1620年11月21日,102名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由英国出发,到达北美马萨诸塞科德角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还没有上岸,他们的精神领袖约翰·温斯洛普(John Winthrop)在布道中就告诉自己的牧群,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受到上帝的召唤来到上帝的应许之地北美,为的就是荣耀上帝。

他庄严宣布:“我们要创建山巅之城(City upon a hill),(福音书所说)全世界将瞩目我们!”

从此,美国人是上帝“选民”的观念星火燎原,代代相传。

后来,美国神学家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1703年 - 1758年)声称:“上帝伟大工作的序曲,起码是前奏曲,将在美国开始。”

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写道:

“我们美国人是特殊的、被上帝选中的民族——我们是当代的以色列人,背负着世界自由的约柜。

七十年前,我们逃离了奴役,放弃最初生来的权利--来拥抱地球上的某一个大洲——这是上帝所赐予我们的未来的遗产,政治异教徒们的辽阔疆域将匍匐在我们的约柜阴影下,却无需我们举起沾血的手。

上帝已经注定、人类正在期待我们的种族创造伟大的业绩——我们灵魂里所感到的伟大业绩。”

贝弗里奇(Beveridge William Henry)认为:

“上帝指定美国人民为他选中的人民,以最终领导世界的救赎。”

许多美国人至今仍把自己看做是上帝的选民,而美国则是应许之地。他们相信美国注定要走向伟大,美国之道就是上帝之道。

而上帝对美国人信仰和侍奉的回报,是使美国成为地球上最繁荣强大的国家。

到了21世纪初的今天,近半数的美国人(48%)仍然相信美国获得了上帝的特殊保护。

美国是个宗教国家。

美国开国不久,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就告诉我们:

“必须将美国的宗教视为这个国家最重要的政治机制。”

“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像美国那样,基督教对人的心灵保持如此巨大的影响。”

《美国黑皮书》作者埃里克·弗雷(Eric Frey)说:

“不同于几乎所有其他工业国家,美国对宗教有十二分虔诚。”

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说:

美国“是世界上最世俗的国家,也是宗教性最强的国家”。

Richard N.Ostling说:“美国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其宗教五花八门,而且信徒极为虔诚,这对基于欧洲经验,认为社会越进步,工业化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便越世俗化的社会学理论提出了挑战。”

许多人旅美后承认:“在所有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宗教气氛最浓厚的一个国家”。

《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作者于歌也认为:

美国是一个非常宗教化的国家,它的世俗化只是表面现象。

“基督新教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国民心理上起着关键的主导作用。”

多次调查证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美国人相信宗教。主要是信奉基督新教和天主教,基督徒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新教徒最多,约占美国总人口的57%;只有3%的人宣称自己不信教。

据说93%的美国人都拥有一本《圣经》,每年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次高达五六十亿。

书中提供的数字是:

依据美国盖洛普调查,在美国,有95%的人“信仰上帝”。其中,86%为基督徒,基督教徒中,60%的人为新教徒,28%的人为天主教徒,10%为东正教,其余信仰犹太教或伊斯兰教。成年人中,70%的人从属某个教堂。

《美国国歌》第四段是:

“……祖国自有天相,胜利和平在望;建国家,保家乡,感谢上帝的力量。我们一定得胜,正义属于我方,‘我们信赖上帝’。此语永矢不忘……”

美国货币上印着“我们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的字样。

大多数公立学校以及诸多私立学校,学生从小学到高中,作为一天的开始,每天都要向国旗致敬,并宣读《效忠誓词》:

我向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及其所代表的共和国宣誓效忠,这一上帝庇护下的国度不可分割,民众享有自由和公正。

“在上帝之下”(Under God)是 1954年冷战高潮期,美国国会为显示与前苏联等“无神论国家”的绝对不同,为了显示美国人民对国家和造物主的忠诚添加的。

——这件事其来有自。

华盛顿总统就认为美国的独立是上帝的恩典,他说“美国人民比别的国家更有理由承认,上帝介入过他们经历的诸事。美国人不应该忘记,上帝的大能在我们的革命时期多次彰显,全能的上帝是我们唯一的保护。”

美国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三句话就是“上帝保佑美国”、“我们信仰上帝”、“主权属于上帝”。

历届总统就职典礼中,美国总统要手按《圣经》进行宣誓,保留了向上帝求助的程序。更是众所周知,家喻户晓之事。

图/世界宗教地图

美国有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也就是规定了政教分离。

美国思想家认为:

没有一种教义是可以强制的,没有一种宗教是可以强迫别人接受的,最好的办法是让大家在宗教信仰上自行其是。

不同的追求上帝的途径之间,没有高低之分。

自由,是达到真正的上帝的唯一途径。

——这是极其明智的。

是鉴于康斯坦丁大帝在四世纪转信基督教之后,人的野心和其他恶劣天性,令天主教会发生了质变,将信仰变成了世俗政权的工具。

在中世纪,欧洲大陆宗教不自由,政教不分导致了基督教的空前堕落。

历史用无数事例证明,政教合一、强迫信仰是无穷灾难的根源,也与上帝高度尊重每一个人自由选择的意愿完全不符。

这是文明国家第一次用立法的形式,把政教分离问题法律化、明确化。

政府对宗教不介入,不引导,不支持,不反对,不限制,总而言之,“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政府严守在宗教问题上的中立,出了问题找法院,以法律裁决。

相比之下,某些国家则是落后的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或者世俗国家,还处在“封建时代”。

宗教的自由竞争、百花齐放、良性循环,淘汰掉了众多不合时宜的宗教和教派,使存续下来的宗教或教派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或重新解释他们的教义,使之更符合社会的需要。

于是,宗教在美国不仅没有因失去政府的扶持衰微颓败,反而更加兴盛,更加具有道德的凝聚力和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