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天赋人权来历

时间: 2025-05-06 0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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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圣经》、《佛经》、《古兰经》都已明示了天赋人权的存在。但现实世界中有几个人真的相信这一点呢?

基督教认为,天地出自上帝和众神的创造。神为人类准备了日月,地球,空气,陆地和海洋,准备了植物和动物,最后上帝还照着自己的形像造出了人。

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形象、样式,拥有无上的价值,拥有一个特别的位分、权柄,隐藏的上帝的尊贵与荣耀。因此人是神圣的,不可侮辱的。上帝时时眷顾着人类,经常派遣爱子或者使者去开导,教化,救赎他们。

上帝赐予了人类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在上帝的面前,人人平等。上帝在造人的同时,也赋予了人选择管理者(政府)的权利以及管理世间万物的职责。人有利用地球的权利,但不宜毁坏神所创造的大自然,自掘坟墓。

人权来源于造物主的恩赐,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内在的、固有的权利,深深扎根于有灵性的生命。人权不能因个人的同意而被取消,也不能因他人的劫夺而消减(只有造物主才有资格剥夺人权)。

人权先于社会、国家以及人定法。世俗政府及法律既没有资格授予这种权利,也没有权威去剥夺这种权利。出自神的人权,构成了一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神圣基础。

人首先应当爱自己,尊重一个有神的形像,有神的理性的自己,然后推己及人,爱人如己。善待地球上的每一个人。耶稣基督说:“你们不要轻看这小子里面的一个,因为他们的使者常常在我父的面前”。“这些事若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为我们树立了尊重人权最好的榜样。

因为罪的影响,神也许可一些不合他旨意的恶事发生,让魔鬼暂时得势,让强盗和流氓任意去侵犯人权,仿佛没有审判和报应一样。但这些许可不能超越神所定的界线。人类历史还是在上帝画出的轨道上永恒运行着的。

基督教认为:人有被生下来的权利(堕胎违背人权),有生存的权利,有工作权,有自由权,人应该有私有财产权,(圣经十诚,不可偷盗,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就表示神在保障人的财产权),应该有自由选择婚姻与养儿育女的权柄,有思想及言论的自由,有政治权利,有宗教信仰权,有居住与旅行的自由,有革命的权柄……——这些都是神在创造人时已经赋予人的权柄。

此外,神也许可撒旦的存在,不勉强人一定要去信他。给人自由,乃是上帝对人最大的一种尊重。

神权高于人权,是人权的保证,人权又绝对高于政权。为了要保障人权,神才许可政府存在。不尊重人权,政权的存在就没有什么价值可言了。

——可以发现,我们现代世界的人权观念,大半都出自基督教。没有光辉、伟大的基督教,人类会相当悲催。

在佛家看来,灵魂都是因为有很多优点才变成人的,否则他会沦入恶道。主管轮回转世的神安排一个灵魂到地球上投生,是按照他以前所造的业力与因缘。神规定了他的出生国度,家庭,穷富,规定了他的性别,美丑,高矮,一生寿命,一生财禄,妻妾儿女,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兄弟姊妹,朋友仇人……所谓“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是诸神按照自然律,善恶因果报应规则所作安排。这时候,他所得到的权利是不是也应该叫作“天赋人权”呢?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规则贯穿了一切宗教。譬如《古兰经》:“自愿行善者,必获更多的善报”。

“凡作恶而为其罪孽所包罗者,都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信道而且行善者,是乐园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

既然人权是神所赋予,神就会去维护。

侵犯人权者,皆会受到上天的严惩:滥杀生灵,欺压他人,伤人肢体,杀人放火,偷抢财物,奸淫妇女,拐骗儿童,贪赃枉法,谋财害命,制贩假货,忘恩负义,见死不救的……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会下相应的地狱,被施加无数苦刑(没有足够的理由,擅自轻生、自杀、上吊、服毒、投水等等,也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可以说,佛经中所讲的八热地狱,八寒地狱,游增地狱,孤独地狱,大抵为侵犯人权者所设——你剥夺别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鬼神会不会放过你?

大量的佛经都在讲述这类故事。对此,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已耳熟能详,但他们从来不会往天赋人权这方面去想。——佛家无主宰,非自然的说法,大大制约了佛教信众的想象力,使他们趋近于可怕的唯物论、无神论,今天的佛教,已经远远落后于这个时代了。

如来者,证得实相,了达一切,无能胜,无能坏者。

佛经早已告诉我们:七地以下的菩萨才有入世间,投胎转世之可能,此为分段生死。

菩萨修入第八不动地,获证不退转法身时,已经如如不动,无可逆转,没有回头之路了,他只能往前修。超过第八地,如金蝉脱壳,“无法再变回蝉蛹”,他已经转化为另外一种生命形式——永恒的生命形式(超级生命)。

超级生命所招感的三界外之无漏报身殊胜细妙,犹如变化而得。此身没有色形、寿命等等定限。从此他的死生只是心识的生灭,而非肉体的生灭。这种生死过程叫做变异生死。佛地则常乐我净,断尽两种生死——已无分段生死甚至生死可言者,如何能堕入凡尘?

硬修顶多能修到阿罗汉、辟支佛层次,欲求大菩萨与佛果殆无可能也。

盖超级生命生于福德,“苟非至德,至道不凝”。《中庸》所说:“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实为天理(佛就是得其位,得其禄,得其名,得其寿者)。

世界上积德卒数很高的,上天都有记录,且生生世世,时时刻刻关注着他们。福杯满溢者,上天一定会想方设法让他们成就果位的,“大德者必受命”决非虚语。

没有天父上帝亿万斯年,无数大劫的苦心栽培,任何一个生命都不会获证永生,享受永无边际的荣华富贵。因此之故,他们在天上经常叩拜上帝,感戴不已。

上天现在最为关注的就是中国民主,以及在此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杰出民主人士。英雄报国,志士立功,风举云飞,喑恶叱咤,正其时也。

中国的民主派,革命者才是历史的主体,其余都是起辅助作用,为王前驱的,甚至区区不足齿数,尽管他们成年累月,魂颠梦倒,把自己想象的十分重要。

上帝是自由的,是自由的化身。作为上帝的一个细胞,追求自由乃是人类的天性。因此之故,我们不能不把自由置于人类价值阶梯的首要位置上,并承认在宇宙中,每一个生命都有自主追求自己所设定的目标的权利。

人有“去做……的自由”积极自由,也有“免于外力强制和干涉”的消极自由。无论这种强制和干涉来自他人,来自政府,来自宗教,还是来自更高生命。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交代负责,也不必理会传统道德体系中那些毫无根据的教条与禁忌。

耶稣基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探索,发现,并遵循真理,人类最终必然能够满足自己对于物质自由和精神自由的无限渴求。在人类的层次,天赋人权的完全实现同样要仰赖于高度自由。

人类在百转千回的历史中始终执着地寻找着自由,人类文明也在“日益向着保卫自由、捍卫人权的方向急速进化”,形成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

基督教宗教改革所建立的个人与上帝的直接关系压倒了人与人之间的世俗连系,把个体从各种共同体中解放出来。

迄于今日,人人平等,人人独立,每个人的个体价值相对于他人拥有绝对意义,已经变成了现代社会的基础信念与人权的逻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