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在1945年到1980年间,在21个民主国家中总共举行过244次公民投票,但其中169次发生于瑞士。自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80年代末,瑞士已经举行了300次全民公决和发起过135次公民创议。——瑞士被公认为是实行直接民主的典型。
在实行直接民主制度的近130年中,共有450多个全国性问题由全国性公民投票来表决,占世界上全部全国性公民投票的一半以上。平均每年全国性公民投票3次半。作为直接民主最发达的国家,瑞士的公民投票也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在20年代和30年代平均每年有3次公民投票,到了90年代,平均每年已经达到10次。
在澳大利亚,曾举行过50多次全国范围内的公民复决投票,且其下属各州同样热衷于公民投票。意大利近年来也成了公民投票的积极倡导者,它在1991年和1993年的公民复决,对于结束其腐败的旧党制度起到了重大作用。1993年和1994年,西欧各国在决定是否加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Treaty of Maastricht)时,也基本采用了全民公决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近采用民主制度的非西方国家,也较多地采用了全民公决的方式来裁决国内的重大事务。前苏联、东欧各国、菲律宾、韩国、巴西、埃及、南非和一些黑非洲国家,近些年都举行过全民公决。
大体上,在瑞士和北欧之类小国,比较容易在中央一级实行全民投票,而美国、日本、德国等大国,全民投票主要在次国家级的层面,如州、地方、工作场所、地方社团等地实行。
在美国,争取在联邦层面上实行直接民主的运动出现于19世纪末,经历了三次大的高潮,即:人民党和进步党运动期间(1890 - 1912);孤立主义与和平运动期间(1914 - 1940);来自左派和右派的行动主义期间(1970 - 1988),可惜至今绩效不佳。
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在州一级(特别在西部各州)的直接民主还是非常发达的。通过联邦宪法修正案要分别在各州举行全民投票(特拉华州除外)。在其它事务上,美国略过半数的州采用了直接民主,有的州较为经常地使用公民投票。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John Naisbitt)指出,“70年代是政治上共同参与制的发轫时期,复决和创制事例都有了空前的增长”。——他列举了美国70年代的一组数字:在这十年当中,美国人投票表决了175项州一级的创制议案,比60年代增长了一倍。到80年代,直接民主被更为频繁地使用。有200多项公民提案交付表决,还对1000多项由州议会提出的议案举行了全民投票。
1987年盖洛普(The Gallup Organization)的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成年人认为,公民能够在州和地方立法中直接投票。直接民主的支持者提出的“以更多的民主来补救民主的弊端”的口号已为多数人所接受。直接民主的发展对美国地方层面的民主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同时也在向上升腾——在中央层面上对重大事务实行全民公决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支持。奈斯比特指出:“万事都要亲自参与的这种哲学,正在美国各地自下而上地传播开来”。
罢免是由一定数量的公民签名提出动议,由全体公民投票来决定是否罢免某一现任民选官员。到80年代末,美国有15个州可以投票罢免州一级的民选公职人员,有36个州可以罢免各级地方政府公职人员。自1903年洛杉矶市第一个实行对地方官员罢免制度以来,大约已经有2000名官员被罢免,充分体现了主权在民的真意。
全民公决还只是直接民主诸多形式中的一种。尽管全民公决在战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严格来说,它的技术基础仍然属于初期工业社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机械时代。而当代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则为公民参与,直接民主创造了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和无限广阔的前景。
在代议民主制下,公民们投完票后便退居一旁,国家事务任由“代表”们决定。国家的正牌主人对于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并不能直接参与。只有在下一次投票时,他们才有机会对于代表们的表现作出一个裁决。在很多情况下他们都会骂自己瞎了眼,选错了人。正如卢梭所说:“英国人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间接民主不能说是假民主,但我们也不能说它就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真民主。
采用代议制民主的最有力的根据在于,直接民主在技术上无法操作,它会使决策过程变得过分冗长,费用过于高昂,效率十分低下。而且,普通老百姓也没有足够的知识就国家的公共事务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但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日,随着高等教育的基本普及,随着互联网络的广泛延伸,大部分选民已经训练有素,他们在知识水平,认识能力,信息获取技术上已经丝毫不逊色于他们的代表。选民们自主决策的信心和对代表者的不信任正在与日俱增,代议制民主退出政治舞台中心的一刻很可能已经不远了。
我们可以表达意愿、传递信息、咨询、商议、监督、审核、建议、选举、表决。通过电子设备,我们可以参加国务会议,省政会议与市政会议,参与讨论,提出议案,进行投票。
托夫勒(Alvin Toffler)说,“这是明天可能实行直接民主的一个最初的迹象。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人造卫星,电话,有线电视,投票技术以及其他工具,一个受过教育的公民,在历史上第一次能够开始作出自己的许多政治决定”。
当然,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应该保留代议民主的部分功能,做为主权者,我们应该自己来决定大事,决定大法;琐屑小事和专业性较强的事务,以及无关紧要的普通法律可交给自己选出的代表们去处理。——如果民主中国在所有世界大国中率先采用直接民主制,激发所有民众当家作主的政治热忱,满足全国百姓方方面面的迫切渴求,则二十一世纪的世界政治潮流,必将由中国来引领,是无庸论证,一望可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