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俄罗斯立法机构

时间: 2025-05-06 23:16:03 浏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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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英美法的议会设置,我们再来看一看俄罗斯的立法机构。

随着前苏联改革的深入,1990年6月,俄罗斯联邦第一次人代会通过了《国家主权宣言》。1991年,苏联发生了“8·19”政变。8月24日,戈尔巴乔夫辞去苏共总书记职务,建议苏共中央自行解散,下令停止各政党在军队和国家机关中的活动。12月26日,苏联解体,俄罗斯正式独立。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经全民投票通过了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宣布要建立三权分立的总统制联邦共和国。

——《宪法》规定:

俄罗斯联邦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法治国家;是世俗国家,福利国家,国家的主权来自人民;

公决和自由选举是人民权力的最高的直接表现,任何人都不得攫取俄罗斯联邦的权力;

人、人的权利与自由是最高价值,任何东西均不得成为诋毁人格的理由;

承认、遵循和捍卫人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的义务;

联邦承认意识形态的多样性,承认政治多样化、多党制;

任何意识形态不得被确立为国家的或必须服从的意识形态(俄罗斯的所有学校,都已经取消了政治课);

任何宗教不得被规定为国教或必须服从的宗教;

禁止煽动社会、种族、民族和宗教纠纷;

俄罗斯联邦禁止新闻检查,承认双重国籍;

在俄罗斯联邦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可能被判处重罪的案件必须由陪审团组成的法庭进行审理(只要刑事被告人要求公民陪审团审理,法院就必须给其安排陪审团)……

——总而言之,俄罗斯联邦宪法条文的经典之处甚多,立法水平之高,直追欧美各大民主国家,规范严整,行文清晰,可圈可点,令人赞叹。

此《宪法》第十条规定:俄罗斯联邦的国家权力根据立法权、执行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原则来实现。第十一条规定:俄罗斯联邦的国家权力由俄罗斯联邦总统、联邦会议、俄罗斯联邦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法院行使。——其中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采用两院制,上议院称联邦委员会,下议院称国家杜马。

联邦委员会(上议院)由俄罗斯联邦诸主体(俄罗斯由22个自治共和国、46个州、9个边疆区、4个自治区、1个自治州、3个联邦直辖市组成。共85个主体。每个主体为一个选区)各派两名代表组成。1993年12月12日举行的第一届联邦委员会选举,共选举出了175名上院代表,其中许多人是地方行政机构的领导人,有5名共和国总统、11名地区政府的首脑、43名边疆区和州的行政长官、3名联邦部长。1995年12月5日通过了名为《俄罗斯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组成办法》的联邦法律,规定每个联邦主体有两名代表进入上院:一名为联邦主体立法机构的领导人,另一名为联邦主体行政机构的领导人。2000年8月,新的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组成办法》生效,又一次改变了议会上院的组成办法,上院的代表不再是联邦主体的行政长官和立法机构领导人,而是他们的代表。立法机构的代表由该联邦主体的立法机构选举产生,行政机构的代表由该联邦主体的最高行政长官在征得本联邦主体立法机构的同意后任命。——这一组成方式保障了每个联邦主体无论其地位如何都具有平等的代表资格、平等的票数和平等的权利,可以平等地参与解决任何问题。

作为立法机构,联邦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国家杜马通过的法律。联邦委员会有权批准、否定或者建议成立两院协调委员会以消除分歧。此外,每个议员和整个联邦委员会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立法动议,即有权向国家杜马提出法案。

但立法并非是联邦委员会的唯一职责,它的职权范围还包括处理一些重大的国家事务,如批准俄罗斯联邦主体间边界的改变,批准俄罗斯总统下达的实行军管和紧急状态的命令等等。有关在俄罗斯境外动用俄罗斯武装力量的问题也要由联邦委员会决定。此外,联邦委员会还负责确定国家民族政策的落实措施,为解决民族关系中出现的争端和冲突提出建议。没有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的批准,总统和政府签署的国际条约和协定都是无效的。联邦委员会的决议需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方可通过,并需得到总统令的批准。

根据总统的推荐,上院还负责任命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任命或解除俄罗斯总检察长的职务;任命或解除审计署署长及审计署一半官员的职务。它也负责确定总统选举的日期——如果国家杜马提出弹劾总统的动议,上院还可以依据有关弹劾总统的法律程序,作出弹劾或者不弹劾总统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杜马通过的某些法律不一定非要经过联邦委员会审议,如果联邦委员会在两周内不审议,这些法律就可以不经过上院直送总统签发。

作为例子,可以指出,第一届联邦委员会工作了两年(1994年至1995年),共召开了32次会议,通过了773个决议,其中346个针对所审议的联邦法律,92个决议涉及批准国际条约和协定,41个决议涉及联邦的法律草案。

俄罗斯国家杜马是俄罗斯联邦会议的下议院,是俄国最重要的立法机构。

俄罗斯国家杜马:

“杜马”一词,是俄文(дума)音译,意为“议会”;而Дума又来源于俄文动词думать,意为“思考”。沙皇俄国原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1905年革命爆发后,沙皇尼古拉二世为了缓解政治危机,在9 - 10月间宣布召集“国家杜马”,赐予其一定权力,他承诺这个议会将维护人民的基本自由。1906年和1907年,在俄国各界的广泛参予下选举产生了第一、第二届国家杜马,但随后不久就被沙皇解散。后来又产生了第三、第四届国家杜马,权力依旧不大,但名义上是国家的议会。——无论怎样,杜马的设立和1906年4月25日俄罗斯《根本法》的颁布是俄国迈向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改革步骤,对于俄国历史的发展影响非常深远。

(1905年日俄战争,日本以君主立宪小国战胜专制俄国,所以战后俄国和满清都开始了立宪运动,沙皇“被迫穿上立宪外衣”,实行“以议会形式掩盖着的专制制度”;满清则建立了咨议局 - 资政院,作为议会的准备机构,绝对君主专制开始动摇。)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建立了“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制度,两院制的“最高苏维埃”被分为联盟院和民族院。苏联解体后不久,俄罗斯出现宪法危机,议会和总统发生剧烈冲突,1993年10月“炮打白宫”事件后,叶利钦总统宣布废除苏维埃制度,建立新的联邦议会,其下院即恢复为旧称“国家杜马”。

国家杜马有450个议席,议员原任期为4年,在2008年底改为五年一届。依据宪法第97条,俄国公民需年满21岁才能角逐杜马议员的职位。

在苏联解体后的十多年里,俄国家杜马选举实行混合选举制,在1993年、1995年、1999年及2003年,杜马一半的席次采比例代表制,另一半采单一选区选举制。杜马的225名代表在全联邦的选举中按党派原则产生(得票率5%以上的政党才能进入国家杜马,并按得票率分配议席),另外225名代表则在全国225个选区的选举中由多数票产生。

2005年5月,在总统普京的主导下,俄罗斯修改法律,国家杜马选举改为比例代表制。2007年和2011年进行的两次国家杜马选举采用的都是比例代表制。450个席次均由政党产生——即在全国范围内由各政党提出候选人名单,选民投票给政党,政党根据得票率分配议席。不允许政党组建选举联盟联合提出候选人名单,得票率的门坎提高到了百分之七。

2011年10月,梅德韦杰夫总统签署法律,将政党进入杜马的得票率门槛又从7%降回至5%,新法律从2016年第七届杜马选举开始生效。2012年12月,普京在向议会发表年度国情咨文时建议恢复国家杜马的混合选举制。以加强政党之间的竞争,议案提出后被议会下院在2013年4月16日一读通过。该法案规定,各党派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中可以包括无党派人士,但其比例不能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一半,各政党不能推荐其他政党党员和自我推荐者作为候选人。选区候选人则不仅包括各党派推荐的人选,还将包括自我推荐者。

在2011年12月结束的第六届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中,普京领导的统一俄罗斯党赢得了胜利。第七届国家杜马选举于2016年9月18日结束,统一俄罗斯党再次确立了国家杜马第一大党的地位。

根据俄罗斯宪法,下议院国家杜马可以:

以简单多数方式通过法律,并得联邦委员会(上院)通过,由总统签署生效;以三分之二多数方式通过修改宪法的议案;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联邦委员会对法案的否决;会同联邦委员会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总统对法案的否决;通过或否决总统对总理的提名;决定对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信任与否;任免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任免审计院主席及其半数审计员;任免人权全权代表;宣布大赦;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弹劾总统议案。

国家杜马下设国际事务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国防委员会、立法和司法改革委员会、经济政策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等20多个委员会。

国家杜马通过的法律,要经过联邦委员会(上院)的审议,总统也有权加以否决;政府由总统直接组建,国家杜马如三次拒绝通过总统提名的总理,或两次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议案,总统有权解散国家杜马。

而国家杜马弹劾总统必须经过如下程序:

国家杜马1/3以上议员“提议”;国家杜马专门委员会作出“结论”;国家杜马2/3以上多数通过“指控”;最高法院作出总统犯罪的“结论书”;宪法法院作出“指控符合规定程序”、罪行得到证实的“裁定”;联邦委员会(上院)2/3以上议员赞同,这样,弹劾才算通过。——这样复杂和难度极高的程序,实际上使弹劾总统几乎成为了不可能。所以俄罗斯事实上部分恢复了沙俄的绝对君主制,总统大权独揽,这既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使国家强盛,也可能扼杀俄罗斯来之不易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