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转型之初不可避免的动荡与分离情势,和平统一后的联邦,依在下看,首先应该采用法国和俄罗斯式的超级总统制,由总统和总理构成行政轴心,不设副总统。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总统离职,那么总理就是总统的头一个备胎。
可以具体规定如下:
一、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首脑,在国内和国际上代表联邦。
二、总统由全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以多数票决出。任期五年,以两届为限,但隔届后再次竞选不受限制。凡年龄不小于三十周岁,居住国内满十年以上者得被选举为总统。
三、总统应在即位时手持《宪法》宣誓:“我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我必定遵守宪法,尽忠尽职,为国民服务,增进人民福利,确保国家之独立与领土完整。俾令所有国民的人权及自由获得充分保障。无负国民之所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法之严厉制裁。谨誓。”
四、总统应依照宪法,并以自己的判断确定国家的内外政策,大政方针。
五、总统主持部长会议(即内阁会议)例会,且有权作出最后决定,亦可以委托总理代为主持。
六、总统依法任免文武官员。提出政府总理人选,且基于总理的提名副总理,各部部长及部长级官员。但需经参议院表决通过。总统任命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法官,任命中央银行行长,国家审计署署长,廉政公署署长以及其他高级文武官员,亦需经参议院表决通过。
七、总统有权临时任命官员,以填补参议院休会期间官员的空缺,参议院下届例会时可以追认或者予以否决。总统与两院协商后,可以任命和召回联邦驻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外交代表。
八、总统签署公布法律并监督确保其执行。为执行法律或依法律之委任,总统得发布命令和指示。总统得向议会提出法律草案。可就国会提出之法案或其中之部份条款提出复议。他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若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总统或签署,或将之提交下一次的全民公决。
九、总统为三军及联邦所有武装力量之统帅,主持最高国防会议,任免将领,批准联邦的军事学说。
十、与国会两院议长协商后,总统可以责令总理或内阁成员辞职,或者下令内阁总辞职。
十一、总统可以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临时决定全民公决。
十二、总统于咨询总理及国会两院议长后,得宣告解散众议院;众议院选举应于被解散后的二十日至五十日内举行。众议院因解散而改选后一年之内,不得再予解散。
十三、总统每年末须向议会提交一份评估国内外形势,确定国内外政策的国情咨文。
十四、总统依宪法之规定,经国会之同意,得缔结条约,宣战、媾和。
十五、总统依法授与荣典,颁发国家奖金,授予荣誉称号,荣誉勋章,道德爵位等等。
十六、总统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权;经最高法院之同意,得宣告免刑、减刑及复权。
十七、如联邦的民主制度、国家之独立、领土之完整或国际义务之履行,遭受严重威胁,在咨询总理和国会两院议长之后,总统有权宣布在境内某些地区或全国实行紧急状态。他应立即将此决定通报议会批准。议会认为无必要时,得决议指示总统解严。
十八、总统除叛逆罪外,任职时,不受刑事上之诉究。
十九、总统因故不能履职,将由总理代理;总理之后的代理秩序为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
二十、总统之弹劾案,须经众议员1/4之提议,全体参议员2/3之同意后始得成立,此弹劾案须经最高法院最后审理。
总统任期多久合适?
七年太长,四年太短,五年比较适当。
我们知道,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总统原来就是七年一任。但在2000年,7年制改成了5年制,法国全民公决的结果是:投票赞成改为5年制的为73.18%,反对的为26.82%。法国的这一宪政改革,以及所有其他国家总统任期的长短(基本上都是四年、五年),对于我们,显然具有启示作用。
如果总统有贪腐罪,也不能刑事追究吗,是否应该扩大弹劾范围?
可以弹劾,卸任后再追究刑责,《宪法》这样保护总统,是有深意的。
总统如果解散议会的话,会不会导致权力空缺太多?是否能够每两年重新选举1/3的议会成员,这样新旧血更替,也避免过渡期的混乱。
我原来也不赞成解散议会,但现在考虑,立法权制约着行政权,掌握行政权的总统总得有一种反击手段,有一种杀手锏才算是公平合理。
如果众议院总是否决总统向国会提出的法案,总是否决总统提出的总理人选,总统想治理好国家,势必是困难重重。总统解散众议院(还有参议院承担着一部分立法职能),重新选举,将判断对错的权力还给人民,事实上,也是一种无奈中的选择。
众议院总是否决总统只有在一党独大且该党的组织能力极强的情况下会出现,的确是总统的杀手锏。可是如果总统的提案并不合理,用强制手段解散议会,那总统的权力又如何制衡?
用不着一党独大,众多的中小党同样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总统。
总统的权力如何制衡?
譬如说,政府的立法提案需要由国会通过;国会两院可以以2/3的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政府的财政支出需要由国会拨付;总统对总理以及其他政府高级官员,外交使节和高级法官的任命需经参议院同意。国会对总统具有调查权、监督权、弹劾权。联邦宪法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法令违宪无效,可以审判,宣布罢免总统等等……等等。
为什么说“法国、俄罗斯、中国这些欧亚大陆上的强国,在现代适合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法国式的超级总统制”,为什么要专门区分“海权强国”和“陆权强国”?
在政治上,海权强国都是雅典的后裔,倾向于民主和地方自治;陆权强国都是斯巴达的后裔,崇尚专政和中央集权。此事非关善恶,情势使之然也。
我们很快就会面临与前苏联一样的处境,维吾尔人、藏人、蒙古人、台湾人、香港人等等都会在混乱中谋求独立。不搞中央集权,不搞超级总统制,没有一个强大的行政中心做压仓石,国家就会四分五裂。阵痛过后,情势稳定了再放,才是切实可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