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利维坦

时间: 2025-05-07 07: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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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的《利维坦》一书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在这本书中霍布斯陈述了他对社会基础与政府合法性的看法。他认为,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别人更强壮或更聪明,但没有一个会强壮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当受到死亡威胁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然会尽一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

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必要,而权力就是来自于这种必要。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下,每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就有对每样东西的权力。但由于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不足的,所以这种争夺权力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便永远不会结束。而人生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便是“孤独、贫困、污秽、野蛮又短暂的”(xiii)。

但战争并不是对人最有利的。霍布斯认为人因着自利和对物质的欲求会想要结束战争——“使人倾向于和平的热忱其实是怕死,以及对于舒适生活之必要东西的欲求和殷勤获取这些东西的盼望”(xiii,14)。霍布斯指出,社会若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他认为社会是一群人服从于一个人的威权之下,而每个个人会将自己的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的和平、并抵抗外来的敌人。——这个主权,即最高权力,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霍布斯较中意君主制)的,都必须是一个“利维坦”,一个绝对的威权。对霍布斯而言,法律的作用就是要确保契约的执行。

利维坦国家在防止侵略、发动战争对抗他人、或是任何有关保持国家和平方面的事务上是具有无限威权的。至于其他方面,国家是应该完全不管的。只要一个人不去伤害别人,国家主权是不会去干涉他的(不过,由于在国家主权之上并没有任何更高的权力,没有人可以防止国家破坏这规则。)——在事实上,这种主权的行使程度是以主权对自然法的责任为限的。虽然主权并没有立法的责任,但它也有义务遵守那些指定了和平界线的法律(自然法),也因此这种限制使得主权的权威必须遵守一种道德责任。

一个主权还必须保持国内的平等,因为普通人民都会被主权的光辉所掩盖;霍布斯将这种光辉与太阳的阳光相比,既然阳光耀眼无比,普通人也会因此褪色。在本质上,霍布斯的政治原则是“不要伤害”,他的道德黄金律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从这里霍布斯的道德观与一般基督教的黄金律“己所欲,施于人”产生了差异,霍布斯认为那只会造成社会的混乱罢了。

由于《利维坦》写于英国内战期间,所以书里的大多数篇幅都用于证明只有强大的中央权威才能够避免邪恶的混乱和内战,任何对此权威的滥用都会造成对和平的破坏。——霍布斯否定了权力分立的理想:他认为主权必须有全盘控制公民、军事、司法、和教会的权力。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明确的指出主权拥有改变人民信仰和理念的权威,如果人民不这样做便会引起混乱。霍布斯也呈现了自己的宗教理论,但宣称他会愿意服从主权的命令改变信仰。

在英文里,有时候人们会以“霍布斯主义”(Hobbesian)一词来形容一种无限制的、自私、而野蛮的竞争情形,不过这种用法其实是错误的:

首先,《利维坦》里描绘出了这种情况、但仅仅是为了批判之用;

第二,霍布斯本人其实是相当胆小而书呆子气的。

在《利维坦》出版后,霍布斯也经常被人用以形容无神论以及“强权就是公理”的野蛮观念,但这些其实都不是霍布斯的初衷。

《利维坦》全书分为四个部分,四大篇。

第一篇 【论人类】

第一章 论感觉

第二章 论想象

第三章 论想象的序列或系列

第四章 论语言

第五章 论推理与学术

第六章 论自觉运动的内在开端

第七章 论讨论的终结或决断

第八章 论一般所谓的智慧之德以及其反面的缺陷

第九章 论各种知识的主题

第十章 论权势、身价、地位、尊重及资格

第十一章 论品行的差异

第十二章 论宗教

第十三章 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

第十四章 论第一与第二自然律以及契约法

第十五章 论其他自然法

第十六章 论人、授权人和由人代表的事物

在“引言”中,霍布斯开宗明义把国家比作一台人造的机器。他说:

“‘大自然”,也就是上帝用以创造和治理世界的艺术,也象在许多其他事物上一样,被人的艺术所模仿,从而能够制造出人造的动物。由于生命只是肢体的一种运动,它的起源在于内部的某些主要部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说,一切象钟表一样用发条和齿轮运行的“自动机械结构”也具有人造的生命呢?

是否可以说它们的“心脏”无非就是“发条”、“神经”只是一些“游丝”,而“关节”不过是一些齿轮,这些零件如创造者所意图的那样,使整体得到活动的呢?艺术则更高明一些:它还要模仿有理性的“大自然”最精美的艺术品——“人”。

因为号称“国民的整体”或“国家”的这个庞然大物“利维坦”是用艺术造成的,它只是一个“人造的人”;虽然它远比自然人身高力大,而是以保护自然人为其目的;在“利维坦”中,“主权”是使整体得到生命和活动的“人造的灵魂”;官员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是人造的“关节”;用以紧密连接最高主权职位并推动每一关节和成员执行其任务的“赏”和“罚”是“神经”,这同自然人身上的情况一样;一切个别成员的“资产”和“财富”是“实力”;人民的安全是它的“事业”;向它提供必要知识的顾问们是它的“记忆”;“公平”和“法律”是人造的“理智”和“意志”;“和睦”是它的“健康”;“动乱”是它的“疾病”,而“内战”是它的“死亡”。最后,用来把这个政治团体的各部分最初建立、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公约”和“盟约”也就是上帝在创世时所宣布的“命令”,那命令就是“我们要造人”。

为了论述这个人造人的本质,我们将考虑:

第一、它的制造材料和它的创造者;这二者都是人。

第二、它是怎样和用什么“盟约”组成的;什么是统治者的“权利”、“正当的权力”或“权威”,以及什么是保存它和瓦解它的原因。”……

黑格尔说:“霍布斯以在见解上擅长独创而著名。”——国家等于机器就是霍布斯的独创。

它的基础是:

一、古代与中世纪欧洲思想史上的自然法理论;

二、培根所开创的近代经验论哲学。在1621年至1625年之间,霍布斯曾经为培根担任五年秘书,霍布斯的唯物主义-经验主义思想基本上源自培根。培根也非常欣赏这位秘书的领悟能力。

三、近代科学的影响。霍布斯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和伽利略有过多次交流,17世纪40年代曾经与笛卡尔论战(霍布斯针对笛卡尔的六个沉思提出了共十六条反驳意见,反对他的“天赋观念论”,认为人的一切观念都是来自于感觉经验)。霍布斯吸收伽利略的机械力学成果和笛卡尔的几何学的方法是非常自然的。

四、让·布丹的主权论。1576年布丹发表了《国家六论》,在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中,他第一个系统地论述了国家主权学说。

罗素评论说:“在这书刚一开头,他就宣布自己的彻底唯物论”。他说,生命无非是四肢的运动,所以机器人具有人造的生命。国家——他称之为“利维坦”——是人工技巧创造的东西,事实上是一个模造的人。这话不仅是要作为一个比喻,他还作了相当详细的发挥。

主权就是人工模拟的灵魂。最初创造利维坦时所凭的协定和盟约代替了神说’我们要造人‘时神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