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政治学一直与神学、哲学、伦理学、法学等交织在一起,奇论叠出,历久不衰,产生过众多的名著。 19世纪后期开始,西方政治学彻底完成了与哲学和伦理学的分离,成为一个拥有稳定的研究群体,经历着不断发展和变革的一门“新兴”社会学科。 我们对政治学名著的重读就从霍布斯的《利维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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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正义论》简评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1921年2月21日 - 2002年11月24日),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正如真实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一样”。
正义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是人类社会的首要价值。
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推出的《正义论》一书,讨论的就是这一主题。
追溯既往,赫拉克利特认为自然法的最高表现就是“绝对正义”;
柏拉图认为正义是“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得其所”;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应该按照“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的原则公平地分配一切利益给社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