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论宗教(一)

时间: 2025-05-07 07: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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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论宗教

 

除开人类以外便没有任何宗教的迹象或其成果,所以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宗教的种子也只存在于人类身上;它存在于某种特殊品质之中,这种品质在任何其他生物身上都找不到,至少其突出的程度是在其他生物身上找不到的。

【动物也会修炼,但只有人能成佛。原因前面已经讲过。】

首先,对于所见事件好探究其原因是人类特有的本性,这种特性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少些,但在所有的人身上其分量都多得足以使他去穷究本身的好运与恶运的原因…兽类由于对未来很少或没有预见,对自己所看到的事物的顺序、后果及其依存关系缺乏观察和记忆,所以除开享受每日的饮食、安逸和肉欲之乐以外便没有其他的幸福可言。

人类却能观察一个事件是怎样从另一个事件中产生的,并记住其中的前因和后果。当他自己对事物的真正原因感到没有把握时(因为好运恶运的原因大部分是无形的),他就会根据自己想象的提示、或是信靠自己认为比自己高明的朋友的权威,而设想出一些原因来。

【只有人类具备理性,动物身上的理性是片段的,不完整的。】

上述的前两项原因使人产生焦灼。因为人们既然相信以往所出现的和未来将要出现的一切事都有其原因存在,所以不断力求免于所惧之祸、得到所望之福的人对于未来就不可能不经常感到耽心。于是,每一个人、尤其是过分预虑未来的人、便处在类似普罗米修斯的状况之中。一个关注未来、看得太远的人的心也是成天地被死亡、贫困或其他灾难的恐惧所蠹蚀,除开在睡梦中以外,总是无休止地焦虑,不得安息。可能就是在这种意义下,某些旧诗人说,神最初是由人类的恐惧创造出来的。谈到众神、也就是异教徒的诸神时,这一说法是非常正确的。

【霍布斯这一说法是非常错误的。

原始人类之所以相信有神,是因为他们完全可以看见神——正如古代文献记载:原始人类中的神巫经常与神灵交往,神与巫都是可以自由的上天下地的。也就是说,巫觋时代“人神杂糅”“夫人作享,家为巫史”,世俗首领的法令很难被贯彻执行。后来,人类进入农牧社会,私有观念日盛,道德下滑,人慢慢失去了先天性。具体到中国历史上,就是所谓的颛顼“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是谓‘绝地天通’。”

从此天地分离,人神不交。

人类走上了世俗化的道路,再到后来,人类甚至已经不再认识神了。】

但承认一个永存、无限和全能的上帝这一点却比较更容易从人类想知道自然物体的原因及其各种不同的性质与作用的欲望中导引出来,而不容易从人们对未来将降临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的恐惧中导引出来。因为一个人如果见到任何结果发生,便从这结果开始推论紧接在它前面的原因、接着再推论原因的原因,以致深深地卷在原因的探求中时,最后他就会得出一个连异教的哲学家也承认的结论,认为必然有一个原始推动者存在;也就是说,有一个万物的初始和永恒的原因存在,这就是人们所谓的上帝这一名称的意义。

【霍布斯在污蔑犹太教和基督教。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来自于神的降临和先知对神的直观,绝对不是来自于什么逻辑推理。】

关于这样想像出来的不可见力量的物质或实体,人们通过自然的思维不可能得出任何其他的概念,而只能认为与人类的灵魂相同,人类灵魂的实体则和睡着后在梦中现显的、或是清醒时在镜中现显的幻影相同。人们不知道这种幻影不过是自己幻想的产物,因而认为是真实和外在的实体,于是便称之为鬼神。拉丁人称之为影象或幻影,并认为它们是精灵,也就是一种虚无缥缈的物体;他们认为自己所惧怕的这种不可见的力量形状和自己相似,只是它们可以随意显形和消失。

【鬼神出于直观,就像我们看见他人的存在。根本就不是出于什么想像。】

……根据自己的默想而承认一个无限、全能和永恒的上帝的人便只好承认上帝超出了自己的理解力,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他们给予上帝无形的灵这样一个名称的话,也不是从教义出发,为了使神的性质被人理解,而是虔诚地用某些在意义上尽量远离有形体粗大形象的属性来尊敬神。

【上帝是个灵是耶稣的教导,霍布斯在暗中反对耶稣。】

霍布斯说,以上四个方面就是宗教的自然种子:

(1)对鬼的看法;

(2)对第二因的无知;

(3)对所畏惧的事物的敬拜;

(4)将偶然事物当作预兆。

有两种宗教:前一种宗教便是人类政治的一部分,宣讲尘世君主要求于臣民的一部分义务。后一种宗教则是神的政治,其中所包含的是许身为天国子民的人的诫律。一切异教人的建国者和立法者都属于前一类,而亚伯拉罕、摩西和向我们昭示天国法律的救主基督则属于后一类。

(在前一种宗教中)宇宙未成形的物质被认为是一种神,名为浑沌。天、海、星、火、土、风等等都莫不是神。男人、女人、鸟、鳄鱼、牛犊、狗、蛇、葱、韭菜都被奉为神。此外,他们几乎认为所有的地方都充满着精灵,名为魔鬼。此外,他们对单纯的偶性和性质如时间、晚夜、白天、和平、和谐、爱情、竞争、美德、荣誉、健康、迟钝、热病等等也赋与神性、筑庙祀奉;当他们祈求或祈免这些东西时,就好象有相应名称的鬼在他们头上,可以施与或免除他们所祈祷的祸福……在异教徒中,几乎有多少种事物,就有多少种神。

【古人并非霍布斯想象的那么愚昧。他们并没有认为浑沌、天、海、星、火、土、风等等都是神,而是认为神以精灵的形式寓居于其中,驱使着这些自然力。

和平、爱情、战争、疾病等等,的确有其主事之神。】

除开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适用于神的祀奉方式,如祭献、祈祷、谢神以及前面所举的其他各项之外,这些异教人的立法者又加上了绘画与雕刻的偶像,以便使愚蠢无知的人(也就是大部分人或普通平民)认为这些偶像所代表的神真正在其中,就好象居住在里面一样,因而也就会更加敬畏。此外还为这些偶像分田立庙、设官祠奉,并于人事用途之外拨出专款,也就是将洞穴、林园、森林、山岳以致整个岛屿奉献给这些偶像。

【神的确可以分出自己的一部分,寓居于偶像之中,这叫“开光”。

开光最初来自道教,就是把宇宙中无形的、具有无边法力的神仙的一部分真灵注入到神像中去,使之常驻,这样神像也就具有了灵性。——具体来说,就是由高功法师,择定良辰吉日进行开光点眼之仪,仪式中含有:清净、请神、发旨、发令、七星、八卦、入神、敕笔、敕镜、敕鸡、开光、发毫等十二种科仪,使恭请的神灵汇聚神像,藉此借助衪的威灵,使供奉者运气好转,求财谋事都能得心应手,这样塑像安置家中或庙堂,便可供人参拜,庇佑参拜者。

佛教也有对佛像进行加持的仪式,跟开光差不多,也是高僧使用秘法根据每年每月每时不同的吉祥方位推断、选定寺庙,然后通过持印诵经,对佛像进行相应的加持。

流传到现在,就统统都叫开光了。】

他们不仅赋与这些神以人、兽或妖魔的形象,同时还赋与感觉、语言、性、欲望、生育等等人和动物的官能与激情。这种生育不单单是神与神相配降生出神,而且把神与男人和女人相配而生出半人半神;这些半人半神也是居住在天上,如酒神巴喀斯、大力神赫丘里等等都是。除此之外,还赋与这些偶像以愤怒、报复和生物的其他激情,以及由此而生的欺诈、盗窃、通奸、男色和可以认为是权势的结果或享乐的原因的任何恶行……

【希腊人把自己的官能与激情,完全赋予神,的确过分。但把神灵想象的与人类完全不一样,毫无人的情感或者理性,也同样十分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