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指出:
统治者仅仅被憎恨或者仅仅被藐视,危险还不算大。但被憎恨加上被藐视,危险就会降临,总有人会悍然发难,拼死一击。
有些人掠取僭主们的性命是为了获得永世不朽的声誉。在英雄们看来,杀一僭主,扫除苛政,正是震憾世间的伟大事业。诛除暴君的万世之名远胜于得一城或得一国。这些人英勇果决,为了遂行其素志不计成败利钝,舍身取义、杀身成仁,乃是世间的楷模。
一般说来,凭自己力征经营而创建其统治的僭主一般都还能维持其政权,传至后代,则往往容易丧失其先业。王二代、王三代生长在奢华之中,忘记了一切艰难,既为大众所鄙薄,又为大众所憎恨。忿怒激发了人民的斗志。鄙视助长了人民的勇气,僭主政权的覆灭也就指日可待了。
人民有革命权。
美国《独立宣言》宣称:“人人被造而平等……”政府太烂,人民便有权更换或废除政府。
伟大的杰斐逊曾写道:
“人民有权推翻使他们陷入专制统治的暴政;即使在共和国,人们偶而行使反抗权也是好事;
……但愿每隔20年发生一次这样(谢司起义)的叛乱。因为革命可以防止腐化,是政府健康的良药…
…自由之树必须时时用爱国志士和暴君的血来浇灌,它是自由之树的天然肥料。”
法国《人权宣言》第二条主张,反抗压迫是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
1793年的雅各宾宪法甚至说:“当政府违反人民的权利时,对于人民及一部分人民而论,起义就是最神圣的之权利,和最不可缺少的义务”,要“让自由的人把篡夺主权的人立刻处死”。
——概而言之:诛戮暴君,推翻“暴政”乃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天然权利。不仅人间法典,古代、现代、未来所降示的一切圣典也都会承认这一点。
僭主与立宪君主
在亚氏看来,随心所欲、蔑弃法律的僭主统治与立宪的君主政体并不一样。君主政体是基于公意的统治,倚法而治(普鲁塔克:“莫洛修人和他们的王室时常共同宣誓,王室誓必遵守法制,人民誓必拥护王室”)。
君王执掌邦国,温和谦恭,礼待臣下,率由旧章,多少保持一些同其他人平等的观念,所以一般较为持久。
如果王族内部自相倾轧;或者君王企求更多的特权,不再自足于维护法律而希求僭主的专擅,国家也就趋向灭亡了。
譬如斯巴达王室,两王分权,又被民众、贵族、监察官重重牵制,类似君主立宪;或者中国古代圣王的垂拱而治,所以王权传诸久远;“虚君共和”、“放弃王权”更是民主时代君主们最好的转祸为福之道。
英国经光荣革命,荷兰经1848年修宪,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王室安享尊荣,已经没有可能被别人替代。
当此二十一世纪,不明大势,鼠目寸光,恋栈贪权者,违拗民心,强立民上,必有无妄之灾、不测之祸,身死国灭,将为天下笑。
专制僭主特点
专制僭主想维持政权就十分困难。他要芟刈邦内杰出之士,剪除勇健飞扬的人物,禁止会餐、结党,结社,要派遣密探,经常收集人民的言语行动的情报。使人民在公共集会上不敢吐露衷曲,诽议国政。
还要挑拨离间,在人与人,阶层与阶层之间散播猜疑不和的种子。或者假托神言以神化自己。——最缺德的僭主们还采取手段使人民贫穷不堪,使人民没有财力置备武装,一天到晚忙于生计,不再有从事政治图谋的余暇。
猜疑是僭主政体的特征。僭主知道全邦的人民谁都想推翻他,所以他既不信任朋友,也不信任人民。他宠幸佞臣,擢用奸诈之徒,招揽演员、舞妓,粉饰太平,厚待外邦人,一掷千金,博取虚名,并放纵奴隶,希望奴隶能揭发主人们的阴私。
僭主的习惯就是永不录用具有自尊心和独立意志的人们,尽量把全邦的武装变成私人卫队。
君主政体转变成僭主政体必然导致毁灭,而保全僭主政体的最好方法就是使僭主政体转变成君主政体。实在不行就诱使人民把僭主当作全邦大众的管家或本邦的仁王,搞财务公开,使他们不发生推翻僭主政权的设想。
亚氏建议,一位僭主应该示人以威重而不露严酷;培育好军事才能,让大家认为他知兵善战。他绝对不能让自己或者部属淫乱,不能让民间流传关于他们淫秽的蜚语。一个僭主必须克己自持;至少应该向世人表现自己绝不以宴饮放荡为乐。因为民众见到沉湎醉乡的糊涂虫,总是容易引起鄙薄之意,认为他们是不难加以袭击的而跃跃欲试。
他应该在祭典上显示自己对于诸神的虔诚;让人们认为他既对诸神如此恭敬,就不致于亏待人民。看到有功绩和德行的人们,他应该予以尊荣,予以名位,以收揽英雄之心(让这些人私自估量,在民主政体中,他们的所得未必就会更多)。凡是加恩行赏,授予名位,都应亲自施行;但一切罪罚则应由属官或法庭判决。
他还要慎重注意,切勿让谁单独晋升到特别高的名位;有所升迁时,应当使若干人同时晋升,让他们各思奔竞,不能威胁自己。如果竟然有不能不独予拔擢的人,这就得仔细审察,切不可拔擢豪健之士,这种人胆大妄为,日后难免要有非分的举动。
一个僭主应交友于著名人物而同时求取平民群众的好感。应克己复礼,万事不为过分,应避免对人滥施体罚——高尚而好名的人在荣誉受到亵渎时,必然憎恨。不得不有所责罚时,也不能对这种人加以凌辱。对于珍惜财产的人,不要损害他们的财产,避免引起他们的盛怒;行刺的阴谋对于僭主最为危险,所以对于自感受辱的人或其亲友应特别戒备。
无论如何,在所有各种政体中没有比寡头和僭主政体更为短命的了,存在得最久的西基雄的僭主政体,也不过百年。那一僭主家族善自节制,治民温和,施政大体上遵循法度。雅典僭主庇雪斯特拉托受到亚留巴古(元老院)的传唤,便恭敬地作为被告到庭答辩。
雅典有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陪审法庭、元老院、十将军委员会等。元老院一开始掌握大权,梭伦改革后,权力转移到公民大会,元老院只能审判几件凶杀案,已形同虚设。
科林斯的居柏塞卢一族,前后掌权僭位七十三年有半:僭主居柏塞卢颇得民心,主国三十年,出入不带卫士……僭政一事,史迹斑斑,但概括起来,一般都为期短促,鲜有例外。
对照现代社会:
没有从选举中取得合法性的政权,即属“僭政”;
没有经过真正自由的选举上台的国家领袖即是“僭主”。
僭政最长的,大概是七十几年。现代社会,僭政无过百年,盖可断言。
平等和正义
亚里士多德说:关于平等和正义这些问题,要在理论上弄明白谁所抱有的见解是正确的,实在很困难。人们要是其权力足以攫取私利,往往就不惜违反正义。弱者常常渴求平等和正义,强者对于这些便都无所顾虑。
统治阶级永远会把对于自己有利的东西吹嘘成正义,给被统治阶级洗脑。
地理环境与政体
组成城邦的人民以农民为最优良,其次是牧业人口,再次是商邦市民。农民财产不多,终年忙于耕耘,没有出席公民大会的闲暇。他们习于知足,没有非分之想;不想染指政治。他们可以容忍僭主政体、寡头政体。但一旦仓廩充盈,达到小康,有时就会感到对政治地位和权力的需要。牧民体格尤为健壮;特别适于战争,要求自然更高。工匠、商贩和佣工这些市廛群众,聚集徘徊于市区和商场之间,亟亟于社会政治的集合,最为渴望政治权利。
农业文明专制政体居多;
海洋文明(多商邦)民主政体居多;
牧业文明兼糅二者因素。
生产生活方式,对政体的影响非常深远。
战斗队伍分为四种——骑兵、重装步兵、轻装步兵和海军。
凡境内川原适宜于骑乒战斗的城邦,可以建成雄强的寡头政体;住在这种地区的居民需要骑兵为之守御,只有饶于资产的富户才能蕃育马匹以供骑乘。凡境内丘陵适宜于重装步兵队的城邦,倘若组成次一品种的寡头政体也是合乎自然的;披甲持盾的士兵一般毋宁取之于小康之家,而不收录贫民。轻装部队和海军都从平民群众中征召入伍,实际是平民性质的武力;由于人数特别多,如遇内讧,他们常能挫败寡头势力(则适于轻装部队和海军作战的地区一般实行平民政体,理所宜然)。
地理环境对政体同样有巨大的制约作用,孟德斯鸠日后对此有更深入的探讨。
善德与幸福
优良生活一定具有三项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诸善。完全具备所有这些人才会幸福。而凡德性不足务求娱乐于外物的人们,不久便知道过多的外物已经无补于人生,终究不如衣食仅能维持生活,而虔修品德者。外物诸善,其量有一定限制,过量往往有害,唯有灵魂诸善,情况恰好相反,多多益善。财产和健康之为善,实际都在于可以成就灵魂的善德,因此一切明哲的人正应该为了灵魂而借助于外物,不要反而为了外物失去自我,心为形役。
获得财富和健康者,而缺乏灵魂诸善,未必幸福。城邦亦然。每一城邦,有如各个个人,有多少善德就会有多少幸福。
一个城邦必须拥有正义、勇毅、明哲,才能达成全体人民的幸福。光是富裕、强盛,远远不够。
当今中国富裕、强盛,却缺乏理想,不能树立正义。除了官僚特权阶级和大资产阶级,一般民众没有政治权利,背负三座大山,恐怕很难感觉有多么幸福。
亚氏重实践,认为善德必见于行事,人必须参加政治生活,在世不论穷达都应“兼善天下”。人如果离群索居,勇毅、节制、正义、明哲诸善德就无法体现。所以他对德谟克利特、阿那克萨哥拉,伊索格拉底等人脱离社会,“独善其身”的思想不表赞同,甚至认为就是神如果仅仅关心自己,不干预凡间之事物也尚不完美。
这与中国人“穷则独善其身”,与印度人力求出世,在苦行中获得解脱,形成了完全的对立,与亚氏以后的斯多葛派、伊壁鸠鲁派哲学,基督教神学与哲学亦大相径庭。
古希腊思想家勇猛刚健的进取精神,实在是令人钦佩。
亚氏赞赏小国寡民,他认为城邦的目的在于自给自足、通工易事。最美好的城邦,其大小必然有一个限度。凡以政治修明著称于世的城邦对人口都有所限制。一个人口众多、极为繁庶的城邦总是很难使得人人都能遵守法律和礼俗,以维持良好的秩序。只有神才有可能维系整个宇宙万物,令为数既多,体量又大小不一的事物各各依从规律,成就自然的绝美。
一个城邦,如果像一个民族国家(“埃斯诺”)那样,人口众多,虽然在物质需要方面的确可以充分自给,却很难构成一个真正的立宪政体,施行法治。
“埃斯诺”泛指非希腊民族的政治社会团体;在一“埃斯诺”中,人民通婚、通商,经济足以自给,树立共同的礼法,信奉共同的神祇,权力归于君主。境内或为许多村落,或为若干城市和许多村落,他们对于外敌作共同一致的攻防。
亚氏认为这种“民族国家”壤地太大,人口太多也太散漫,不能像城邦公民们那样休戚与共、实行“宪政”。法官和诉讼当事人、选举人和被选举人根本就互不认识,政治活动如何开展?
依亚氏所示,一邦公民人数最好不要超过万人;居民可远近相望,互知其行为、能力、门第、贫富;平时集会可以朝至夕归,战时可以召之即来——这就等于近代国家一个小城市或一个乡镇的面积和人口。
古希腊城邦在政治上习惯于公民之间人人互识,以便选举和断案。
现代司法则要求“无私意审判”,只看案情。法官不须对两造私人情况各有所知,更不得因这些知识而干扰他的审判。现代国家人口均以千百万计,选举人对被选举人,但求能粗知其公共生活和公务才能,对于私人生活及其品性,实已无暇深求,也不须详悉。
海洋主导权
亚里士多德在前面论及僭主应如何统治时,已经为马基雅维里写《君主论》奠定了基础,他的下面一段议论则为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著作《海权论》(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upon History)廓开了思路。
亚氏指出:为了克敌致胜,一个城邦应该兼筹海防和陆防。就攻击来说,如果具备海陆的便利,兼用海陆两种兵力,即使不能两军同时出击,但忽尔由陆地、忽尔由海洋进袭,也比专用一种部队易于惩创敌人。
在伯罗奔足撒战争中,雅典要是没有强大海军出击,陆战终难拒敌。
斯巴达在忒拜入侵时,因为没有海军出袭忒拜本土,国境便深受蹂躏,这些都是海军利于攻击的显例。
希波战争中,希腊各邦的终于得以驱除强敌就在兼用海陆两军,海军的优势更是关键中的关键。
叙拉古击败雅典入侵部队,也是由于自己的两个军种都能制胜。
城邦具有相当多的舰队能从事海上作战的无疑是特别有利,这不仅足资自卫,在国际关系方面也很重要,舰队可以威慑强邻,在友邦有警时,则能在陆路以外,另外从海上赴援。这种实力的大小,即舰船的多少,要以国情来衡量,并考虑到立国的抱负而后加以制定。
城邦如欲积极周旋于列国之间,企图成为一代的领袖,它的海军就必须达到足够称霸的规模。希腊各邦在与波斯战争中已认识到,国无舰队而图以陆军称霸者,只能成一“跛足霸主”。
二十世纪下半叶的苏联,就是一个“跛足霸主”。
盖因地球乃是水球,71%是海洋,29%才是陆地,水路四通八达,无远弗届。海军强国足以对任何陆上强国实施战略大包围,如当年美国及其盟国对华约组织的包围,今天对共产党中国的包围。
海上主导权对于主宰世界命运具有决定作用,已经是所有军事理论家的共识。
海权与国家兴衰休戚相关,一个民族要成为伟大民族必须拥有海权,而建立强大的空军、海军是确保海权,崛起为世界领袖的第一要素。
2012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已达3.87万亿美元(出口世界第一、进口世界第二),进出口货运总量的约90%,都要仰仗海上运输。没有一支强大的海军,这个国家的颈项随时都会被别人扼住。
斯巴达舰队的桡手,为农奴和雇工。亚氏不赞成极端平民政体,他主张雅典学习斯巴达,征集桡手时取之于公民团体之外的农奴和农庄雇工。海军不宜再从公民中的贫户征召桡手,也不宜对曾经担任桡手的奴隶赋予公民权利,以防止雅典再搞极端形式的大众民主。
气候地理论
亚氏断言,寒冷地区的人民一般精神充足,富于热忱,欧罗巴各族尤甚,但大都绌于技巧而缺少理解力;他们能长久保持其自由但不会治理他人,所以在政治方面的功业总是无足称道。
亚细亚的人民多擅长机巧,深于理解,但热忱不足,怯于战斗;他们因此常常沦为臣民甚至奴隶。
惟独希腊各种姓,在地理位置上处于两大陆之间,兼有两者优点,他们既具热忱,也有理智;既能永保自由,倘能统一于一国,也能治理世上所有其它民族。
这是典型的地方偏见。
许多希腊人认为,雅典是希腊的中心,亦为世界的中心,或者说“德尔斐为希腊之脐,亦为人类所居住的全世界之脐”(以人身为喻,脐在中央)。
德尔斐(Delphi)位于福基斯,是所有古希腊城邦共同的圣地,主要供奉着“德尔斐的阿波罗”神,著名的德尔斐神谕就在这里颁布,据说阿波罗神庙的入口上刻着“认识你自己”的格言。
希腊人无力统一,幸好波斯君主不会打仗才免于被奴役,但嗣后马其顿就实际压服了希腊各邦。此次永失独立,依次被马其顿王国,罗马人、东罗马帝国、奥斯曼帝国统治,直到近代。可见他们在政治上既不如欧罗巴人,也不如亚细亚人。
希腊人一盘散沙,从来只能被别人征服,什么时候治理过世上其它民族?
希腊人创造过灿烂的古代文化,在音乐、数学、哲学、文学、建筑、雕刻等方面,都曾取得过巨大成就,但其征服史却是空白(当然他们曾经广泛殖民)。
此段似开孟德斯鸠“气候地理决定论”之先河。
德尔斐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