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时间: 2025-05-06 0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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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起义后,清政府急忙抛出了又一个宪法性文件《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妄图蒙混过关。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

第二条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条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

第四条皇帝继承顺序,于宪法规定之。

第五条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由皇帝颁布之。

第六条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议会)。

第七条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有法定特别资格者公选之。

第八条总理大臣由国会(议会)公举,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大臣推举,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

第九条总理大臣受国会(议会)弹劾时,非国会(议会)解散,即内阁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为两次国会(议会)之解散。

第十条陆海军直接皇帝统率,但对内使用时,应依国会(议会)议决之特别条件,此外不得调遣。

第十一条不得以命令代法律,除紧急命令,应特定条件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为限。

第十二条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会)议决,不得缔结。但媾和宣战,不在国会(议会)开会期中者,由国会(议会)追认。

第十三条官制官规,以法律定之。

第十四条本年度预算,未经国会(议会)议决者,不得照前年度预算开支。又预算案内,不得有既定之岁出,预算案外,不得为非常财政之处分。

第十五条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由国会(议会)议决。

第十六条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第十七条国务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

第十八条国会(议会)议决事项,由皇帝颁布之。

第十九条第八条至第十六各条,国会(议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出台的背景是:

1911年10月10日革命党人发动武昌起义并获得成功,各省(23省中台湾省被割让给了日本),纷纷响应,燎原之火四迸,土崩之势将成(10月22日湖南宣布独立;10月23日九江宣布独立;10月24日陕西宣布独立)。10月27日,奉命入关,准备南下,师次滦州的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联络一批将领联名向朝廷施压,请求朝廷尽快立宪,还政于民,以政治变革回应南方革命党人的合理要求,推动中国的政治进步。

对于张绍曾等人的建议,满清朝廷迟疑不决,于是张绍曾等人准备进兵南苑,兵临城下迫使朝廷屈服。他们扣留了一列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发往武昌前线的军火专列,共截获枪5000支,子弹500万发。之后,张联名第三十九协协统伍祥祯、四十协协统潘榘楹、第二混成协协统蓝天蔚、第三镇第五协协统卢永祥等人,于10月29日,在直隶滦州通电,向清政府提出了类似最后通牒的“《十二条政纲》”要求召开国会,改定宪法,削除皇族特权,建立英国式的民主立宪政体。

(他们把要求归结为七个方面:“皇位之统宜定,人民之权利宜尊,军队之作用宜明,国会之权限宜大,内阁之责任宜专,残暴之苛政宜除,种族之界限宜泯。”)

《十二条政纲》是:

1、大清皇帝万世一系。

2、于本年内召集国会。

3、宪法由国会起草,以皇帝之名义宣布之,但皇帝不得加以修正或否认。

4、缔结条约及讲和,由国会取决,以皇帝之名义行之。

5、皇帝统率海陆军,但对国内用兵时,必经国会议决。

6、不得以命令施行“就地正法,格杀勿论”之事。

7、特赦国事犯。

8、组织责任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选举后,以皇帝敕任之,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大臣推荐任之。皇族不得为国务大臣。

9、国会有修改宪法之提议权。

10、本年度预算未经国务议决,不得适用前年度之预算支出。

11、增重人民之负担,须由国会议决。

12、宪法及国会法之制定,军人有参与权。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滦州兵谏”。

滦州兵谏发生的同日,山西宣布独立;10月29日山西宣布独立;30日,昆明新军起义;10月31日云南、安徽宣布独立,江西光复;11月3日上海革命党起义,占领整个上海;11月4日浙江、贵州宣布独立,杭州新军起义;5日,江苏光复;7日广西宣布独立;11月9日广东、福建宣布独立;11月11日山东宣布独立(不久又取消独立);11月27日四川宣布独立……

东西呼应,清廷大震。急忙将滦州以西的火车车皮全部集中于京,以防滦军乘车西进。11月1日,清廷授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11月3日,走投无路的清廷参考,歪曲十二条政纲,抛出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张绍曾很快致电清廷,对十九信条进行了驳斥,强调十九信条与他所上十二条政纲“适成反对”,违背了他的原意。)

死到临头,行将就木的腐朽满清死也不肯抛弃立宪骗局,还政于民。《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虽然在形式上采用了英式“虚君共和”的责任内阁制,在行文中尊崇国会,限制皇权,却仍以“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为基本要义,念念不忘“陆海军直接皇帝统率”,对人民的民主权利却只字不提。

预备立宪虽然是一个骗局,建立新军、废除科举,各省开办咨议局在内的一系列被迫改革措施对于满清还是起到了釜底抽薪的瓦解作用。譬如说为了培养新军军官,各地开办了许多新军学堂,部分地方的新军(如张之洞主持的两湖)大量起用留学生为军官。许多留学生都是同盟会员,或者倾向革命。武昌起义时已经有5000多名武汉新军士兵加入了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约占新兵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这就叫形势比人强。

随着革命的迅猛推进,满清的22个内地行省中,湖北、湖南、陕西、江西、云南、江苏(含上海)、贵州、浙江、安徽、广西、福建、广东、四川共十三省宣布独立,大清海军反正,归附革命党(关内18省都发生过武装起义),满清所能控制的行省只剩下了直隶、河南、甘肃、山西、山东(其中山西、山东、甘肃境内,宁夏地区都曾宣布独立,后被袁军控制),南北暂时处于僵持阶段,开始议和。

1912年1月1日,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于南京宣布成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在袁世凯的逼迫下,1912年2月12日清帝溥仪宣布退位。至此,由秦始皇所建立,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正式结束。

——中国历史由此进入了一百多年专制复辟势力与新兴民主势力反复激烈较量的拉锯过渡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