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葛主义一直流行到了公元6世纪,其间之思想倾向发生过一系列演变,许多思想最后都汇入了基督教中。 自然法—天律—天条是真实存在的,昭示着宇宙的绝对公理和终极法则。它是永恒的、普适的、无条件的,虽然严格却也充满着仁爱和睿智。 天法绝对公正、一视同仁,可以用“公义”二字来加以概括。 天法当然超越了人类的政治法,人类的法律服从正义,也就等于是服从天道。 既然行善福降、作恶祸临,善恶两途,祸福攸分;爱别人就是爱自己,害别人就是害自己,而且上天早已在我们的内心铭刻下光辉的道德法则。那么,遵从上天的旨意、遵循自然法,去追求真理与正义,就是每一个聪明人的必然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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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天佛圣经》、《月牙全书》等天经经常提及天律、天条,即我们所谓的“自然法”。
不久前,看到在下正在梳理自然法,上天还特意派出使者,传下了名为《天法》的一封长信,详细讲述了宇宙中各个层次的法。
(正如斐洛在「论《创世记》」中所说,“所有存在物都得到相应的一部分律法,天命严格而恰当地落到它们的头上”)
其中的许多内容是给如来以上神佛所讲,不能公开。
最后,在下择其可言者,胪陈于次,撰结此文。
第一:
自然法—天律—天条是真实存在的,昭示着宇宙的绝对公理和终极法则。
它是永恒的,普适的,无条件的,虽然严格,却也充满着仁爱和睿智。
它是出自上帝和众神的强制律令。在各个空间,或隐或显,或刻蚀于心版,或树碑于天庭,霞光闪烁,亘古如新。